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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抓水鸟(1 / 1)

“康义,通知下去,咱们河湾地这里的这些水鸟,不允许任何人来猎杀!”

虽然不知道这些是什么鸟,可元晟也是知道,在国内,这种大型的水鸟,绝对都是保护动物。

虽然是在两个不同的时空,可元晟依然要保护这些水鸟,到时候看看是不是能够带回现代社会去。

这么漂亮的水鸟,到时候放养到小米河里,每天钓鱼的时候,看着也挺好看的不是!

“好的郎君,回去之后,我就去跟大家说!”

康义不明白,这么些大鸟,看着有不少肉啊,这吃起来,应该跟鸡肉差不多。

虽然想不明白,可郎君既然已经发话,那就不去管其他的,他们这些人又不缺肉吃。

高昌这边的这个时空,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很多现代社会之中已经消失灭绝的物种,在这个时代却是非常常见。

哪怕是在这西域大漠之中,都能见到这么多的野生动物,其他那些水草丰茂的地方,还不是更多!

只是现代社会里的马场,那是在东部沿海地区,人口密集,交通发达,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大型的野生动物。

像老虎豹子这样的,根本就没有办法带过去,这大型水鸟,倒是还有可能。

毕竟马场那里河道密集,又是炎海地带,鱼虾资源不缺,这个倒是好解释一些。

至于说那些蓝色的羚羊,元晟现在还不打算带回去,先在河湾地这里养着。

马匹好解释,也没有什么人会来过问马场里的那些马匹,可这蓝色的羚羊,却是不好解释的。

在现代社会里,元晟可是专门查看过这方面的籽料。

从资料上来说,元晟现在手里的这批蓝色羚羊,跟非洲那边灭绝了的蓝羚羊倒是很像。

只是蓝羚羊生活在南非地区,这可不好解释了。

而且现在元晟也是非常好奇,这些蓝色的大羚羊,曹禄到底是从哪里弄到的,这还真不好说。

蓝羚羊毛色呈蓝灰色,体态优美又长得高大,非常适合训练好了用来骑乘。

真的带到现代社会里去,绝对不愁销路。

只是没有一点过硬的背景,元晟可不敢去冒险,他可不想到时候被请去喝茶,就王海川这个镇长,可保不住他。

别说这些蓝羚羊,就是胡杨林里的那几只马鹿,元晟都不准备带回现代社会去。

“走了妹子,咱们回去吧!”

看到张荷对水鸟不感兴趣,元晟收起望远镜,带着张荷上马

“倒是忘了跟你说了,我给你买了几只镯子,玉石的,有雕花,回去你试试!”

“郎君,我有那么多首饰,这都戴不过来呢!”

张荷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自家这位花钱大手大脚的郎君,又花冤枉钱了,之后,心里竟然美滋滋的全是小幸福。

自家郎君给自己买首饰,那说明郎君还是在乎自己的!

可惜!

张荷微微摇头,苦涩一笑,自己真的配不上郎君,自己一个残花败柳,哪里能跟世家子弟婚配!

元晟骑在大黑马上,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身后的张荷

“什么时候想戴了,就什么时候再去戴,咱们安西元氏的主母,怎么可能没有一套像样的首饰呢,你说对不对!”

“谢过郎君!”

张荷微微低头,突然之间竟然不敢去看元晟

“只要郎君平平安安的,我就知足了!”

“你这个……”

元晟忍不住揉了揉眉头,自己这段时间是真的不打算出去了,整个胡杨林里的人,都不想让元晟出去冒险。

特别是张荷跟彩蝶,每次他出去的时候,这母女俩就能把眼睛给哭肿了。

回到烽燧堡之后,元晟就把带过来的玉石手镯送给了张荷,一共是二十二只。

都是上好的玉石手镯,元晟花了一百多万买的,而且还是让周深给看过的,绝对是真品!

“郎君!”

看到这么多包装精美,又做工如此精细的手镯,张荷惊呼一声

“太多了!太多了!我……”

“不多,你自己放起来,我也是一时兴起才买的!”

元晟还真没有说假话,这些手镯都是他看着还不错,这才直接买了下来,他送给李英的更贵。

不管是这些手镯,还是之前元晟送给张荷的那些戒指,都是纯手工制作的,精美绝伦,在高昌这个时代,绝对是独一份的。

“郎君,这些太贵重了,咱们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张荷小心翼翼的收起手镯,这些精美的首饰,她都会放起来,就怕一不小心给摔坏了

“郎君,咱们家刚刚站稳,得多开垦些荒地,多招一些奴仆,这才是根本!还有……”

“打住!”

元晟满头黑线,这丫头,这段时间来,动不动就让他娶一个世家大族的女子回来,天天让他给家里再多生几个男孩子。

这不是扯的吗,哥们儿的根基根本就不在这边,还生孩子?生个毛线啊!

“郎君,咱们安西元氏,现在也是有了这诺大的家业,您得多生几个小郎君才行,不然,今后谁来继承元氏的家业!”

张荷实在是搞不懂,自己家的这位郎君,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么大的家业,难不成,还要让中原的元氏家族来人继承不成!

“彩蝶是我元晟的长女,她怎么就不能继承咱们的家业了?今后安西元氏就留给她!”

扔下这么一句话,元晟满头黑线的跑了,而且还是狼狈而逃,家里这个女人魔障了,自己还是先出去躲一躲的好。

“哎!”

看着狼狈而逃的元晟,张荷叹了口气,郎君啊郎君,这世上,哪里有女人继承家业的道理!

来到胡杨林里,看着那些在树荫底下,悠闲吃着树叶的蓝羚羊,元晟心情瞬间好了起来。

这才几天时间,这些蓝羚羊就已经不怎么怕人了,特别是元晟,这些蓝羚羊更是往他这里凑

“这羚羊的胆子,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大了,竟然都不怕人了,还真是奇了怪了!”

“阿耶!”

胡杨林里面,冲出来一群大的吓人的大狗,彩蝶骑在一只大黑狗身上,周围全是骑狗的娃子们。

这些大狗,都是元晟从现代社会里带过来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个个都是体型巨大。

而且,这些大狗,现在个顶个的聪明,这穿梭时空带来的基因优化,也太吓人了一些。

“闺女,慢点!慢点!”

好家伙,元晟赶紧蹲下来,小丫头从大黑狗身上跳下来,直接就扑到了元晟的怀里

“阿耶,我们抓大鸟去了,大娃他们抓了六只大鸟!”

“真厉害!”

在自己闺女面前,元晟才不管其他的呢,只要自家闺女高兴,哪怕是要吃蓝羚羊,元晟也会同意

“彩蝶,你们要吃鸟肉?”

“彩蝶才不要吃呢,阿耶你不是跟我说,不能随便吃东西的吗,彩蝶可听话了!”

小丫头哪里会吃其他的,家里要什么有什么,吃的还真不缺

“阿耶,是我们下套子了,一下子抓到了六只,厉害吧!”

“厉害!我闺女最厉害了!”

元晟还能说什么,没看到小丫头一脸的快来夸夸我的样子吗!

彩蝶这才满意的点着小脑袋,看到她的小跟班都围了过来,赶紧从元晟怀里下来

“阿耶,你快看看,大鸟!”

“好好好,我看看!”

元晟还真有些吃惊,这些小屁孩们,竟然真的抓到了好几只大型水鸟

“还都活着啊!厉害!”

这些小娃子们,竟然把这些大型水鸟用草绳子给拴着腿,直接挂在那些大狗的身上。

元晟接过两只大型水鸟,这绳扣拴的那叫一个专业

“大娃,这都是你拴的吧!”

“元家伯父,是我拴的!”

大娃身上脏兮兮的,这小子天天上树爬梁的,精力旺盛的很。

这些水鸟都还活着,只是被折腾的无精打采的,元晟接过来

“大娃,这些水鸟,我要了,一只二十钱,怎么样?”

“嗯……一人再加一颗糖!”

大娃小眼珠子骨碌碌乱转,说完还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一群小娃子,都是一脸期待的看着元晟,元晟想都没想就点头

“行,走吧,跟我回去拿!”

一群人有元晟打头,浩浩荡荡的回了烽燧堡。

大型水鸟被元晟放好,进屋拿了铜钱跟糖果,交给了一群满脸期盼的小娃子们。

小家伙们欢呼一声,欢天喜地的跑了出去,本来要跟我一起跑的彩蝶,却是被元晟给抓了回来

“赶紧去洗洗,身上全是泥,一会儿让你阿娘看到,到时候又要说你了!”

“阿耶,阿娘呢?”

彩蝶下意识的到处瞅瞅,没看到张荷,这才松了一口气

“阿耶,你可不能告诉阿娘,好不好?”

“行了,我不告诉你阿娘,快点去洗个澡去!”

元晟对着一个侍女点点头,看着彩蝶跟着去洗澡,这才去看那些大型水鸟

“还真得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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