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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梦(1 / 1)

陈翎在iu待了一个月,11月底,转入高干病房。

除了护工值夜,其余时间沈桢几乎寸步不离。

她都没给陈崇州刮过胡子,倒是将陈翎清理得整洁俊秀,没有半分潦倒憔悴。

“三叔,我呕得厉害。”沈桢用棉签蘸着矿物质水,浸湿他干裂的嘴唇,“吃什么吐什么。”

“崇州重新当医生了,他以前的病人商量好似的,竟然全部制定了锦旗,挂满崇州的诊室,男科一层楼水泄不通,他返岗当天卖了三百多个号,廖主任羡慕得眼红!其中有一对杨姓夫妻啊,五十出头,原先不孕不育,是崇州治好的,生育的双胞胎呢。杨太太介绍了自己的同事,亲戚,邻居,那些没毛病的男人,她非要他们捧场,那场面,可壮观了。”

沈桢咯咯笑,“三叔,你怎么不笑呀。”她莫名酸涩得慌,“我想看你笑,你笑起来最好看。”

“三叔”她啜泣。

男人脸色苍白,呼吸很浅,当温热的毛巾拂过他眉宇,她腕间弥漫淡淡的茉莉香,陈翎眼睛微微一颤。

沈桢并未察觉。

这时,病房门被推开,她闻声扭头,“你来了。”

陈渊解着西服扣,“老样子?”

“嗯。”

他发现她眼圈通红,“担心?”

沈桢委屈得要命,“我掐三叔,他也没有反应。”

陈渊脚步一顿,“掐三叔?”

“偶尔也挠他咯吱窝,骂他老光棍。”

他憋不住笑,“三叔这辈子,你是唯一一个敢这么对待他的女人,包括男人在内,绝无仅有。”

沈桢倒了一杯水,递给陈渊,“你公司顺利吗?”

“一周起码应酬六天,也习惯了。”他喝完水,放下纸杯,“老二呢。”

“在医院,连轴做手术。”她调慢输液的流速,“当医生比当业务经理还忙,他四十多天没休假了。”

陈渊走到床畔,半玩笑半认真,“早知道,不如不帮老二打点,他能在家多陪你。”

沈桢马上改口,“我可没怪你。”

他也笑,“我逗你。”

她倏而想起什么,“宋黎月初撞见赵霁九和一个男人在环湖西路的西餐厅约会,你们没成吗?”

陈渊一怔。

许久没见到她了。

确切是,赵霁九许久没纠缠他了。

万文上市,风头大盛,香港和本省签约了不少工程,有政府承包,有私企合作,陈渊无暇分神。

何况,他根本没上心过。

“最后出现是10月份,赵志凯给她安排了相亲。”他坐在沙发上,没当回事,“或许是相亲对象。”

沈桢坐在他对面,“你爱答不理的,她不要面子啊。”

陈渊乏得很,按摩着太阳穴,“又不喜欢,何苦耽误她。”

“赵小姐主动,你耽误什么了?我们女人最憎恶你们男人说三句,我是为你好。我不愿你跟着我受苦。你值得比我好的男人。值不值,好与坏,女人不傻,分辨不出吗?既然甘之如饴,自然是认可你。你实在不喜欢就罢了,假如合得来,不讨厌,给赵小姐一个机会又何妨?”她绕过会客桌,收拾陈崇州留下的医案,语重心长,“陈董,你虚岁三十八了。”

他不禁失笑,“周岁为准。”

“那也三十七了,不老啊?难得赵小姐不嫌弃你。”

陈渊注视她来来回回的身影,她小腹鼓起一些,腰肢仍纤细,扎着高马尾,绑了一枚草绿色的蝴蝶结,衬得她青春朝气。

老二的确养得她恣意舒服,哪像当母亲的人,像一个粉嫩烂漫的小姑娘。

“赵霁九的性子很像你。”

沈桢偏头,“像我?”

他沉思,“冰雪聪明,刁蛮,也善良。”

“赵小姐的名声似乎比万喜喜强。”她在面包片上抹果酱,“你为何不满意她。”

“没有不满意。”陈渊叩击着沙发扶手,“是不合适。”

事实上,连不合适,也谈不上。

纯粹是,陈家男人的病。

爱一个女人,伤筋动骨,半死不活。

剥层皮一般。

多则十年八载,少则九十个月。

总要熬过那阵,疗完伤,释怀遗忘。

陈渊在医院用过午餐,下午离开。

沈桢去一楼水房打了一壶热水,返回时,病房中站着一名女子。

与陈翎年纪相仿,知性成熟的中短发,墨蓝色大衣,捧着一束鲜花。

只瞧背影,优雅干练。

沈桢没打扰她,倚着门。

女人凝视昏睡的陈翎,“这些年,你反而越来越固执了。”

她挪椅子落座,顺手把花束搁在窗台。

“我记得在警校,那一届372个学生,你高考分数最高,也最桀骜不驯。校长,教导员,老师,很烦你。”女人不由自主笑,“你分配到长安区局,全区二十五个实习刑警,只有你挨了批评,差点遣返回校,也只有你胆子大,入职不足半年,立了三等功。”

沈桢揭过四四方方的窗口,这一幕陈旧,悠长。

是陈翎的峥嵘岁月,多情往昔。

“那桩三等功,你险些搭上性命,我哭着哀求你当民警,即使当刑警,至少调离重案组,以免我担惊受怕,你不肯,宁可与我分手。”

女人自嘲,“爱情,亲情,金钱,这世间代表一切的,在你眼里,比不过你的警服,你的信仰,你的热血和荣誉。我们在一起两年零八个月,从20岁到22岁,后来分分合合,直到你二十六岁那年,出征缅甸一线,我目睹你的衬衫沾满鲜血,你的左腿嵌入五枚钢钉,肩胛被子弹打穿,颅顶缝了七针。”

她不可自抑,更咽的哭腔,“陈翎,我很后悔考入警校,遇到你。倘若我遇到一个不那么深爱的男人,我能做到理解他,支持他,甚至接受他的牺牲。我也从警,我热爱事业大于热爱自己的丈夫。但造化弄人,让我遇到你。我在脑海一遍又一遍预演你可能会牺牲,我意识到我支持不了你,我不配在你身边,因为我是自私的。我所挚爱的男人,一心舍生忘死,他注定属于警界,属于战场,是人民的英雄,他不会只属于我,属于一个小小的家庭。”

女人起身,为他掖了掖被角,“祝福你扛过这一劫,你不年轻了,后半生为自己活。”

陈翎一动不动,躺在灼白的灯光下,消寂如海。

下一秒,女人走向门口。

沈桢来不及躲闪,迎头和她碰面。

女人当即驻足,脱口而出,“你是沈桢吗。”

她一懵,“您认得我?”

“不认得,我听过你的名字。”

沈桢诧异,“我和您没有交集吧?”

“你和陈翎不是有吗?”女人上下打量她,“陈家男人的眼光果然不错,沈小姐圆润可爱,像一颗小番茄。”

圆润

她笑容凝固。“谢谢”

傍晚,陈崇州下班回来,沈桢在厨房煮粥,“今天有一个女人探望三叔。”

他扯了领带,在水池前洗手,“下属么。”

“是三叔在警校的初恋女友。”她舀了一勺,佣人端着搪瓷锅,直奔餐厅,她虚掩门,“气质和寻常女人真不一样,英姿飒爽,又蛮贤惠。”

陈崇州没见过,据说谈过两三年,不长不短,陈翎比较传统,没到谈婚论嫁的阶段,他不带回家。

一旦到那程度,谁不同意,也没用。

沈桢嘟囔,“她夸我。”

这萎靡的态度,不像多么中听的好话。

他扬眉,“夸什么了。”

“夸我像番茄,长得圆乎乎的。”

陈崇州闷笑,“也是实话。”

她气恼,当场翻脸,“我为什么胖啊?不是为你生儿子?你们这群狗男人,全没良心!”

他好脾气,照单全收,“夫人教训得对。”

狗男人,陈崇州忍了。

沈桢生气就爱叫他狗男人。

至于儿子,这茬他没来得及“报喜”。

当然,对他是喜,对沈桢,未必是喜。

她醋劲儿大,不乐意怀他的小情人,乐意怀自己的。

上星期五,她去市人民医院产检,挂蒋澜的号。

蒋澜升职称了,妇科的副教授。

沈桢套了半天,灰溜溜地没套出个结果。

转天,陈崇州中午在食堂堵蒋澜,贡献一份豪华大餐,“我给孩子买米老鼠玩具,买公的,还是母的。”

蒋澜打开饭盒盖,“红烧羊排,糖醋虾球,清炒秋葵,四十五块钱的标准,妄想在我这里钓鱼啊?”

“这是食堂最贵的组合了。”男人卷起白大褂的袖子,“我现在还饿着。”

她哂笑,“行了吧!陈医生哭穷呢?你住别墅。”

“已婚男人兜里没钱,我特意为蒋主任攒的私房钱。”

蒋澜没吃,又合住,“我不领情。”

陈崇州站起,紧随其后,“蒋主任,奶瓶买粉的蓝的?”

“黄的。”

他笑了一声,“婴儿车呢。”

蒋澜深吸气,“全科室人尽皆知陈医生想要女儿,你安心当女儿奴吧。”

之后,陈崇州眼底总是蓄着光,像盛满星星。

沈桢怀孕五个月时,陈翎的脑部监测仪忽然显示巨大的波动。

主治韩昭百思不得其解,掀开陈翎的眼皮,又试了试心跳,“第一次?”

护士翻阅记录,“各项体征始终平稳,应该是第一次。”

韩昭扫了一眼沈桢,“是不是对于他很重要的人,或者提及他未完成的心愿,刺激他了?”

她恍惚摇头,“我只是告诉三叔,我胎动了。”

陈崇州在外间会客厅处理市人民男科积压的化验报告,没吭声。

他心里有数,波动的原因是沈桢太闹腾。

陈翎这人,喜静。

陈家的两位公子不嗜好热闹,陈翎更甚。

读一本刑侦书籍,能专注一天不讲一个字。

而沈桢在耳畔没完没了唠叨,他虽然深度昏迷,终归有零星的感应。

马博平结束院里的研讨会议,亲自检查一番,收起听诊器,“陈局有求生的意志。”

韩昭大喜过望,“有奇迹吗?”

“暂时无法定论,确实有反应了。”马博平安慰沈桢,“和陈局多聊天,有助于唤醒他。”

结婚后,陈崇州宠得她骄纵任性,可实际上,沈桢骨子里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女人。

尤其,怕大夫。

李惠芝说过,她自幼打针喝药,一边哭,一边遵从医嘱。

很老实。

于是,在她循环往复极为卖力的“攻击”下,陈翎的精神波动愈发频繁。

这座城市每逢冬季必定下一场鹅毛大雪。

今年也不例外。

洗过的病号服晾在暖气片,烘得热乎乎,陈崇州替陈翎换上,随即接到顾院的电话,避到走廊。

沈桢擦拭着陈翎的胳膊,“三叔,你要当爷爷了。”

男人眼球凸了凸,一下接一下转动。

她拉住他手,摩挲过隆起的腹部,“再有五个月,你的侄孙就出生了。”她念叨着,“陈煜。”

男人依然毫无血色,由于不能自主进食,轮廓消瘦了一圈。

沈桢略弯腰,伏在床尾,又耐心修剪他的脚趾甲,“三叔,我不喜欢那块锁,青玉的颜色太淡,男孩要墨绿色,等你痊愈了,你重买一块,好不好。”

陈翎脚背有疤痕,弹壳坠地击打的惯性下,烙印在上面的圆孔疤。

她抿唇,心口窝得难受。

他制服缀满勋章,是一身伤痕累累所换取。

陈崇州打完电话走进来,沈桢趴在床边正打盹儿。

他俯身,试图抱她到沙发上睡,可她捏着床单,捏得紧紧地,他索性任由她趴着。

彼时黄昏,夕阳沉落于西天际。

最明亮的一缕阳光笼罩在陈翎的面孔,好半晌,他缓缓睁开。

浑浊,沉重。

目之所及,纱帘在飘荡,罅隙间,窗外一片纯白。

铁柩下横亘着寒冷的冰棱,是零下十五度的北国之冬。

男人本能出声,喉咙却发不出声,一口痰阻塞住。

沉甸甸的右臂有些钝麻,他垂眸,沈桢一张脸埋在被子里,干净透明,娇憨清澈。

他愕然,僵硬伸出手,抚摸过她长发,额头,鼻尖,最终流连在她唇瓣。

陈翎从未想过,自己一度狼狈死里逃生,醒来是这样的画面。

他并不觉得痛,亦不觉筋疲力竭。

陈翎只觉得幸福,安宁,了无遗憾。

沈桢在睡梦中剧烈战栗几下,这场梦太过真实。

真实到她感受来自于男人的抚摸,体温,和汗毛摩擦的细痒。

如此亲昵,如此柔情。

她抬起头,呆滞望着落在自己脸颊的那只手,宽厚,硕大,筋络分明,染着浓浓的药香。

常年持枪训练磨砺出坚硬粗糙的茧子,盘桓在指节,像深沉的,永恒的沧海与桑田。

沈桢吮了吮嘴角的口水,直勾勾盯他,“三叔,我梦到你醒了。”

陈翎眼角浮起一丝笑,大约太虚弱,那笑纹只维持了一霎,“小傻子。”

她先是一愣,明白了什么,凄惨大哭,“梦里喊我小傻子。”

男人眉间的笑意融融泻出,“哭什么。”

“这场景太熟悉了,我和三叔经历过两次了。”她越是哭,陈翎越是笑。

沈桢抽噎着,“下回,我受伤,三叔完好。”

“胡言乱语。”他呵斥。

哭声太激烈,惊得陈崇州走过来,他望向陈翎,也出乎意料,“三叔,您昏迷了八十四天。”

“辛苦你了。”陈翎嗓音嘶哑得听不真切。

陈崇州笑着,“我不辛苦,这三个月都是沈桢照顾您。”

查房的医护人员看到陈翎苏醒,立马请来马博平。

详细的诊断后,马博平询问他,“陈局,您感觉如何?”

陈翎有气无力,“还可以。”

马博平摁住他胸口,“有酥麻的知觉吗?”

他回答,“有。”

沈桢痴痴杵在原地,眼眶噙着泪,一直未曾回过神。

陈崇州拥住她身体,站在一旁。

马博平转过身,同他握手,“恭喜陈医生,陈局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

陈崇州斯文有礼,“这段时日有劳马院精心治疗。”

马博平感慨,“其实按照陈局的伤势分析,推下手术台那天,我给他判定‘死刑’了。陈医生,你了解这种病例,即便救活,十有是植物人,刀伤在颅骨,子弹刺穿胸腔,肺叶,何其艰险啊。陈局不愧是一线英雄,他的毅力比普通人顽强百倍。”

想到沈桢不疲不休轰炸陈翎,陈崇州蓦地好笑,正色道,“是您医术高超。”

“是你大哥人脉广,搬得动京圈的吕长禄,他可是负责最顶级权富的国手。”马博平审视着浑浑噩噩的沈桢,“陈局很疼惜这位侄媳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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