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不速之客(1 / 1)

嗡的一声。

女子瞬间清醒。

她没有松口,身子也没有继续乱动,一直咬着林凡的肩膀,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

“怎么?”

“我的声音你都听不出来了?”

“傻丫头。”

听到这话。

女子突然嚎啕大哭,压抑许久的情绪,在这一刻终于宣泄出来。

“呜呜······林凡哥哥!”

“呜呜呜······”

“你怎么才回来啊,林凡哥哥,呜呜呜······”

过了许久,林凡这才安抚好这丫头的情绪。

丫头名叫宋青儿,她只比林凡小两岁。

生活在同一个小镇,也是儿时的玩伴,经常跟林凡和林毅他们一起玩耍。

又花了几小时时间,把他这两年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宋青儿。

听到这里,她眼中满是震惊不已。

“林凡哥哥,没想到这两年你经历了那么多事。”

“那时候我不在小镇里,跟着我爸前往别的小镇做生意去了。”

“可一回到这里时却听说伯父伯母都已经···”

“还有林雪姐姐被那些大家族的人给带走了,林毅哥哥也不知所踪。”

林凡并没有告诉林毅的事情。

而是修改其中的事情经过,不想让宋青儿知道。

这一切都是从小照顾到大的林毅哥哥造成的。

“每个星期我都会打扫一遍房子,就是为了等你回来。”

“他们都说你死了,可我不信,林凡哥哥可是很厉害的!”举起自己粉嫩的小手在他面前晃悠。

“青儿谢谢你。”林凡鼻子有些微酸,对着宋青儿说道。

在这两年里,宋青儿帮助了太多,要不是她,这所房子早就被那些人给占领了。

她眼睛又看不见,这两年里她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奇怪的是,宋青儿的眼睛从出生就看不见,像是得了什么疾病一样。

只要微微一睁开一条缝,遇到光亮,眼睛就疼痛难忍。

所以只能每天缠着黑色绷带。

她有个养父,名叫王志。

宋青儿是个孤儿,在很小的时候她的父母就被饿死了。

宋青儿则一路来到这座小镇上,遇见了做生意的王志。

见她独自一人流浪。

还是个先天瞎子,见她可怜也就收养了宋青儿。

她养父的背景也是有些实力的。

常年跟城内的人沟通渠道。

谈一些城外的买卖,生活也算过得去。

自然而然的得到一些城内的庇护。

所以那些人不怎么敢在王志的眼皮底下放肆。

“林凡哥哥,你还是去洗洗吧,好臭哦~”

宋清儿捏着鼻子,做出一副很臭的样子。

有些调皮的朝他说道,

“青儿,你还嫌弃你林凡哥哥。”

林凡起身去往洗手间,清洗一下。

毕竟这两年时间没有好好的洗澡。

要不是青儿看不见林凡此时的状态。

他现在浑身脏乱不堪。

脸上全是黑污污的泥土,已经看不出原先的模样。

他身上的衣服都已经被血液和泥土弄脏。

可以说是完全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

要不然从他进入小镇时,怎会有人认不出他。

洗手间很狭小,但五脏俱全,该有的都有。

把这些脏的衣服全都丢掉。

淋着热水澡,简单收拾一下后,他看到镜子上的自己。

浑身上下都是触目惊心的鞭痕。

背上足足足足有十几道大的鞭痕。

由于伤口过大,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消失。

形成白色的鞭痕,烙印在他背上。

他的胸口处还有浅浅几道鞭痕。

在煤矿里的两年里,林凡经常被监工抽打,有好几次被抽打到濒临死亡。

在木屋外宋青儿望着洗手间的方向,正趴在桌子上傻笑着。

宋青心情很开心林凡能回来。

两只小脚正欢快的在桌子底下荡漾着,可见她心里美滋滋的。

在她小时候,最喜欢一起玩的就是林凡。

在刚来到这个小镇时,大家都用怪异的眼神看着宋青儿。

原因就是她的双目根本看不见。

导致街上的孩子围到她跟前一起嘲笑她。

更有几个调皮的孩子把她的黑缎给弄掉。

宋青儿感到委屈无助,一下子就哭了起来。

而一旁的小孩还在那里嚷嚷着说什么。

‘瞎子,瞎子,没爸没妈要的脏小孩!’

还在一旁丢石子,砸在宋青儿的身上。

‘不,呜呜呜······我不是瞎子,我只是不能睁开眼睛,我,我······我爸妈,我······呜呜呜!”

弱小的宋青儿感到羞愤,对本没法对这些人说些什么。

只能流下无助的泪水,只能任凭他们在那里嘲笑。

可突然一个瘦弱的男孩站在她的面前。

双手护着宋青儿,挡住无数石子砸在他身上。

‘赶紧走不然的话我对你们不客气!’林凡指着他们说道。

又朝一边埋伏好的林毅喊道。

两人一起打跑了欺负宋青儿的坏小孩。

就这样宋青儿很是感动,尤其是护住身前的那人。

得知名字后才知道是林凡。

就在宋青儿还在回忆小时候的事情时。

可她并不知道屋外十几米的距离,正有十几个人目光凶狠的看向这里。

“老大好像就是这,我好像看见宋青儿跑到这间屋子里!”

“这小美妞胚子,长的真是水灵,我子可是每天都跑到王志那里求婚,可这老家伙不给面。”

“居然说宋清儿太小,不适合!草!”一个二十岁的男子,不屑的朝地面吐了口水。

继续说道。

“要不是他与城内的人出售野味,得到他们的庇护,以老子的脾气根本不惯那老家伙的脾气,不然的话早就生米煮成熟饭!”

“这是我第999次求婚,我一定会让宋灵儿被我的真诚所打动!”

其中一人,笑呵呵的在他身边说着奉承的话。

“就是老大,分明是老家伙没眼光,老大你仪表堂堂,玉树临风,气宇轩昂,俊美刚毅,风流倜傥······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好男人啊!”

“哈哈哈~”男子摸着脑袋,正被手下的手说的哈哈大笑。

这就是拍马屁。

一些人看见这群人,都纷纷避开他们,逃的远远的。

不逃?

他们可是这个小镇出了名的混混。

遇到什么就抢,他们还大肆旗鼓说杀过人之类的话。

大家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杀过人。

但只知道他们的长相跟踏妈个土匪似的。

这群人,嘴里叼个烟,整天吊儿郎当地走在大街上。

还在过往的路道上,还顺势在少妇屁股上抹油。

所以大家看到他们一下子就联想到土匪,也就避而远之,减少没必要的麻烦。

他们也给自己取了个响当当的群体外号。

十三太保,而那个二十岁的男子就是老大,名叫雷霸天。

“对了老大,我听说村里来了个野人,好像就进这屋子里了!”

“哈玩意!”男子瞪大眼睛,跟个铜铃似的看向他。“你是说一个野人闯进这间木屋里!”

那人点了点头。

男子头上不知什么原因,竟然生出几滴汗水在额头上。

我草,这尼玛宋青儿口味这么重,找一个野人!

我哪点不如一个野人?

他摸着自己头上的汗水,心里顿时五味杂全。

“走,去看看!”

“我倒要看看,我居然不如一个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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