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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13杯酒(1 / 1)

第13杯酒

两人走到停车场,季悄吟才发现宋雁书打算自己开车。

他自然地替季悄吟开了副驾的门。

她拎起包坐进去,挺直腰板,不自觉地规矩起来。

说实话,内心还挺激动。毕竟第一次跟宋雁书一起吃饭,而且只有他们两个人。

男女吃饭,排除朋友,总有那么一股子暧昧存在。季悄吟不仅不在乎,她还乐意让这暧昧就此延续下去。

点火,打灯,出库,一气呵成。黑色小车一溜烟驶离酒店,迅速滑进主干道来来往往的车流。

清明节,路上依然有执勤的交警,荧光绿的马甲在阴冷沉默的雨天显得尤其突出。

大概是养父的原因,季悄吟对交警这个职业天生就有好感。每次在大街上看到执勤的交警,她就觉得特别亲切,好像养父一直就在她身边,从未离开。

“季经理想吃什么?”宋雁书的双手搭在方向盘上沿,十指细长,骨节分明,被外面的路灯拉出一道斑驳的剪影。

“今天清明,倒是挺想吃艾米果的。”季悄吟目不转睛地看着主驾上的人,褐色瞳仁亮晶晶的,好似掬了一捧皎洁月光。

“宋总你知道艾米果吗?是我们宛丘的特产。就是一种用米粉和艾草做成的食物,跟青团类似的,不过形状不一样。青团是圆的,艾米果长得像饺子,但它比饺子大,里面的馅儿是腊肉、春笋和酸菜,有些主妇还会放点豆芽和胡萝卜丝,特别好吃。也有甜的,馅里裹豆沙,用漂亮的模具印出来。那才是春天的味道。”

她一边说,一边回味,一双眼睛眯成缝,眼角眉梢都充盈着笑意,表情满足。

“艾米果我知道的。我也是在宛丘出生的,一直待到初中毕业才来到青陵。我小时候也吃过这种食物,我奶奶每年都做。”宋雁书被她的笑容感染,原本覆着在眉宇间的阴郁顿时一扫而空。

他这么一说,季悄吟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有些激动了,描述的过于详尽了。他在宛丘待了那么多年,怎么可能不知道当地的特产。

宋雁书:“你这次不是回了宛丘么?你妈妈今年没做艾米果吗?”

“我妈妈她不会做。”季悄吟面露遗憾,“城里人已经很少有人会做这种食物了。”

她外婆倒是会做,可惜外婆早几年就不在了。

“青陵没有艾米果,不过青团倒是有。”

“饭店的都不正宗,比起自家做的总少了那么点味道。”

“我倒是知道一家饭店青团做得蛮正宗的,我吃过一次,今天带你去尝尝。”

“好呀!”她眉眼弯弯,心中生出许多期待。

车厢里安静了一小会儿,季悄吟抠了下自己手指,装作不经意间提起:“宋总,我刚听你说你在宛丘待过?”

“嗯,待了十多年,一直到初中毕业才离开,高中是在青陵读的。”

“好端端为什么要离开呀?”她坐直身体,竖起双耳,屏住呼吸。

时隔十一年她终于问出了这个困惑她许久的问题。

宋雁书并未察觉到季悄吟的异样,语气如常,“爷爷奶奶年纪大了不方便继续照顾我,我就被接去了青陵外公家。再者家里人觉得青陵这边的教学质量更好,就让我转学了。我高中是在青陵一中读的。大学去了荷兰留学。”

季悄吟设想过很多可能,这个原因也在她的范围之内。但亲口听宋雁书说出来,总归还是不一样。

“宋总,你初中在哪个学校读的?”

“三中。”他转头看她,“你呢?”

“十五中。”

“我中考考场分到十五中。”

“你还记得中考?”

“当然记得,我中考的准考证还丢了。”

季悄吟故作镇定,“那你怎么参加中考?”

“考完才丢的。最后一门化学考完,回去就找不到了,也不知道丢哪里去了。”

随着宋雁书的话,季悄吟的思绪不由自主地往回跑了跑。他应该永远都不会知道,他丢失的那张准考证其实就在她手里。她妥善保管了整整十一年。

——

车子下了堰山大桥以后,宋雁书打了左转灯,车子左拐进入更为繁华的老街。

这一带都是上了年代的古建筑,清一色的灰白色,古朴又陈旧。

一排排整齐的老楼栖息在微茫细雨中

,增添了几分历史积淀感。

季悄吟看着窗外徐徐略过的建筑有些出神。好像一下子回到了小时候。

在她读幼儿园,宛丘也有好多类似的老街,几十年的灰白小楼孤寂地伫立在路边,推着平板车的小贩沿街叫.卖。

糖葫芦、棉花糖、烧饼、有条……

她总是拽住养父的警服衣角,眼巴巴地看着他,“爸爸,我想棉花糖。”

养父嘴上说小孩子吃糖容易蛀牙,可每次都有求必应,要什么买什么。

他微笑地揉她的脑袋,“不许告诉妈妈,不然爸爸要挨骂的。”

养父是季悄吟见过最温柔的男人。

她对于未来枕边人所有美好的期待都来源于养父。

想起养父,她的心情立刻又皱了几分。

然后不经意间,一位中年交警闯入她的视线。

这位交警正在卖力追一位开电瓶车的外卖小哥。应该是警车坏了,警察叔叔跑步追人,追得特辛苦。

而那外卖小哥的电瓶车却开得飞起,一路闯了好几个红灯。

“别跑……别跑……”那交警大叔气喘吁吁,满头大汗。

季悄吟看着有些于心不忍,转头对宋雁书说:“宋总,我们帮帮他吧!”

宋雁书专注开车,有些没跟上她的节奏,奇怪地问:“帮谁?”

那边季悄吟早已降下车窗,扬声对路旁的交警喊:“警察叔叔快上车,我们帮你追他。”

宋雁书:“……”

宋雁书反应很快,果断踩下刹车,将车停在路边。

季悄吟催促交警大叔:“警察叔叔赶紧上车,不然那人就跑了。”

那中年交警先是一愣,过后麻溜拉开后座的车门,爬上车,狠狠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喘着大气说:“谢谢你们呐!”

带点宛丘方言的普通话,让人听着特亲切。应该也是宛丘人。

季悄吟:“那外卖小哥犯什么事儿了吗?您追他这么紧。”

交警:“这家伙逆行,刚在路口撞到了一位老太太,不说送人去医院,爬起来就跑了,我能不追他么?”

“坐稳了!”宋雁书撂下话。

下一秒,猛踩油门,

黑色小车疾驰,犹如一道闪电,立刻就追上了前面的外卖员。

随后他猛打方向盘,来了个漂亮的漂移,直接拦住了对方的去路。

“哧……”一声刺响,电瓶车紧急刹车,被迫停在了宾利前,不敢动弹。

外卖小哥惊吓过度,脸色煞白,破口大骂:“你特么找死啊!”

交警大叔见状朝宋雁书竖起大拇指,“小姑娘,你男朋友这车技蛮厉害嘛!”

季悄吟:“……”

季悄吟特尴尬,正欲解释,大叔已经率先拉开车门下了车,“谢谢你们哦!”

交警大叔一下车就把那外卖员给逮住了,一顿训。

一段小插曲,过后季悄吟才问:“宋总,我是不是太多事了?”

当时事发突然,她也没想那么多。这会儿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可能有点多管闲事了。

宋雁书摇摇头,“不会。”

说完不自觉笑了起来,“你应该是第一位载着交警追人的市民,这要是被人拍了放到网上,你铁定就火了。”

季悄吟:“……”

“我爸爸生前就是一名交警,每次在街上看到那些穿制服执勤的警察叔叔我就觉得特别亲切。曾经我的父亲也是这其中的一员,我感到特别骄傲。”女人提到父亲时,两眼发光,神采奕奕,满腔的自豪流露在脸上。

看得出来这对父女的感情很好。

“你父亲他怎么走的?”

“执勤时抓人贩子,被对方捅了好几刀,失血过多,都没挨到医院,人就没了。”

宋雁书嘴唇微动,想说点什么,却发现不管说什么都显得多余。在死亡面前,任何安慰都苍白无力。

最终他也只能生硬地挤出这么一句话:“你父亲是英雄。”

“对啊,他就是英雄,我最骄傲的一件事就是做了他的女儿。”

女人看向车窗外飞逝而过的街景,蓦地想起什么。

今天是清明啊,这么特殊的日子。

“宋总,今天是清明节,你是不是去看你外公了?”声音刻意压得很低,流露出一股小心翼翼。

“嗯,下午刚给他扫了墓。”男人吸了口气,又缓缓吐出,“我外

公走的时候,我正在横桑出差,没见到老人家最后一面。在机场听闻噩耗时,我当时什么都不会想,脑子很空,一切来得太突然,我不敢相信它是真的。”

宋雁书很少跟人提起自己私事。今天去给外公扫墓,是他最重要的一件私事。他一个人去了西郊墓园,没有跟秦家任何人一起。

他买了一束菊花,一个人默默地外公墓前坐了一个小时。然后离开。

他本不会跟别人提及的。但季悄吟问了,他便说了,而且还多说了一些。

“是这样的,我爸走的时候,我也跟你一样,整个人特麻木。一直过了好几个小时,看到我爸被盖着白布,了无生气地出现在我面前,我才一下子奔溃了。”

许是话题太过沉重,两人点到为止,不再多聊。

这世上的人总归还是会离开,或早或晚。人生在世,我们总是在不断和人道别。活得越久,就越是孤独。

时间是一味良药,所有的伤痛都会被慢慢抚平,被一点一点治愈。最终都会看开。看开了,也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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