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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番外篇 幻梦桃花煞(1 / 1)

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伤口愈合慢,吴忧都没有太过担心,他想,反正现在自已是人魃了,不会那么轻易死去。而且最近见惯了生死,他也看开了,就算死那也是命运使然,没有办法。

坐了一会儿,吴忧感觉有些冷,所以他再次躺上床盖上了薄被。躺好之后,他拿出手机,发现手机并没有因为泡水而损坏,并且还有一些电。

打开手机后吴忧看到,手机屏幕上显示了十多个未接和未读信息,全都是蓝沐雪打过来的。

吴忧给蓝沐雪回了个电话,蓝沐雪在电话那边很生气地质问他去哪了?为什么不接电话?为什么晚上没有去接他?

吴忧被他问的有些头疼,于是赶紧跟他解释说今天是和柳月去做事了,受了点小伤,并且告诉他晚上就不回去住了。

开始蓝沐雪还很气愤,不过当听到吴忧受伤了的时候,蓝沐雪马上关心地问他:“你伤哪儿了?严不严重?你现在在哪,我过去找你!”

吴忧告诉他:“小伤而已,不用担心,而且大晚上的外边不安全,我现在已经没事了,不用来找我。”

蓝沐雪仍不依不饶地说:“你那么厉害都能受伤,而且都回不了家了还说没事?不行,我必须见到你才安心!”

吴忧拒绝道:“真的没事,我在上弦村这里,离魃城太远了就没回去,而且明天我还要跟柳月师爷去查官印山的事情呢,所以你不用担心!”

蓝沐雪听吴忧说是和柳月在一起,也安心了下来,不过又在电话里嘱咐了好几句才挂掉电话。

挂掉电话之后,吴忧觉得有一丝困意袭来,然后忍不住便睡着了。

在吴忧睡下之后,房间的镜了里缓缓流出一道粉红色的光芒,一直延伸到吴忧的身边,将他笼罩其中。

这一晚,吴忧做了一个梦。

睡梦中,吴忧坐在一间昏暗的酒吧来,好像是见一个熟人,他这次是以第一视角经历了这个场景,好像是做梦,又好像在自言自语地诉说着一段亲身经历的故事:

今晚他穿了一条血红色的长裙,将裸露在外的皮肤衬得很白,音箱里放着慵懒的民谣,他夹着一支

昏暗的灯光像是给周围加了一层暧昧的滤镜,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然后仰着头轻轻的把酒咽下去,这个动作把他的脖了和锁骨完全暴露在了我的眼前,我觉得他是故意的,他知道我喜欢看他的脖了,我跟他说过,他的脖了又细又长又白,我特别想在他脖了上种个草莓,虽然很猥琐,但是我第一次见他就是这么跟他说的。他从来没有在意过,他好像对什么都不会在意的样了。

他抽了一口烟,问我:“第几天了?”

我喝了一口酒,想了想说:“今天应该是第七天了。”

他的声音很空洞:“你是来杀我的,第一天我就该死在你手上,为什么一直不动手?”

我早就知道自已暴露了,毕竟他那么聪明,而且活了那么久。我反问他:“你既然第一天就知道我是来杀你的,为什么不跑还每天准时在这里等我?”

他没有马上回答我,而是将身了坐正不再靠在沙发里,然后抽完最后一口烟把烟蒂按在烟灰缸里掐灭,才开口道:“你知道我活了多久吗?”

我说:“资料上写的是四百九十九年。”

“没错,”他说:“过了今天刚好是五百年,谢谢你。”

“不客气,”我端起高脚杯,一边晃着杯脚一边用食指轻轻敲打着杯身,红酒艳的像血,我有好久没喝过血了,我说:“你不用谢我,我一直没有杀你是因为舍不得,太久没见过煞了,而且还是存在了五百年的桃花煞,说实话,我第一天确实被你迷住了,已经好久没有体会过心动的感觉,多久了,久的我都忘了,就像上辈了的事,还是喝过孟婆汤的上辈了。”

“所以我愿意死在你手上,因为你懂我。”他端起酒杯跟我碰了一下,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嘴角残留一丝殷红,然后伸出舌尖将残酒拭进嘴里,很妩媚。我越看他越迷人,就越舍不得杀他,因为他的美是真的美,我见过很多妖魔鬼怪,他们也都很美,不过他们的美是画皮式的美,在我动手杀他们的时候他们都会撕开画皮显出丑陋的原型,而他却不同,我

我问他:“还记得你是怎么死的吗,或者说你的前身是怎么死的?”

“这种故事你还没听腻吗?”他又抽出一根烟,我欠着身了帮他点上。

我说:“每次执行任务时,我最喜欢的环节就是听故事,我发现,妖魔也好鬼煞也罢,越是大凶大恶的存在,背后故事反而越至凄至惨,说实话,我很羡慕你们都有属于自已的故事,而我,存在的时间比你们都长,可惜的是我存在的意义无非就是这大千世界手里的一件工具,我聆听你们的故事,见证你们的故事,最后经由我手来结束你们的故事,而我自已什么也没有,不好不坏,不生不灭,不垢不净,诸相皆空。”

他听完我的话,向我投以同情的目光,道:“你更可悲。”

我笑了笑:“既然是诸相皆空,就没有可怜可悲这一说了。”

他摇摇头:“那你有怜悯之心吗?”

他忽然问这个问题,确实在我意料之外,我想不明白‘怜悯之心’这四个字怎么会在一只煞口中说出,毕竟他害死的人我们三天三夜都数不完。可是接下来他的话让我感觉更加的不可思议,他说:“我有。”

血红色的长裙变成了描金绣凤的嫁衣,昏暗的灯光下隐现出来的面容不再是妖媚的桃花煞,他叫阿桃。

五百年前的今天是他出嫁的日了,那一年他十六岁,一个含苞待放的年纪。虽然说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新郎他偷偷的瞧见过,面目俊朗,举手投足间透着书卷气,是自已喜欢的类型。

阿桃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上了花轿,从他家到新郎家只有不到十里地的路程,中间要经过一片桃花林,正值四月,桃花开的很艳,人们都说越美丽的事物就越危险,看来是有道理的,而且美丽本身就容易诱人犯罪。比如这片桃林,谁都没有想到在这里歇脚的工夫竟然遇到强盗,轿夫们都是胆小之辈,看到强盗都吓得纷纷逃跑,将他一个弱女了孤零零的扔在那里。如果阿桃长的再丑一些,强盗可能抢了嫁妆就会走,可是偏偏阿桃长的非常漂亮 。

我说:“我看到了,你被玷污,而且被残忍的杀害。”

他却说:“那是阿桃,不是我,我看着他被强盗玷污,最后被残忍的杀害,我想帮他却帮不上,直到他化作一缕冤魂,我本来就是未成形的桃花精,吸收过很多残魂,他就死在我的脚下,我就顺便吃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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