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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悲剧的源头(1 / 1)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

阿笙是一个随侍在崔珩晏姑母身侧的,再普通不过的添香小女孩。

那是个平凡的午后,几位崔家的妯娌和宴请的尊贵客人们聚在一起,正在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主座上那位垂着眼睑的崔大夫人,正揭开茶盖子,抿着茶水,而阿笙在为她们换香。

倏忽,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断了这几位高雅的妇人品茶的举动。

很奇怪的,过了这么多年,她早已记不起自己换的香的名字,忘却崔小公子那个时候面色因剧烈跑动,泛红的脸色。

她也忘了夫人尚染着初春料峭寒气的衣料,可怎么也忘不掉,那个男孩子衣袖间夹裹着的,杜蘅辛辣清远的香气。

然而当时,阖府上下都尊崇不已的崔大夫人蹙起眉头,在众多客人面前,狠狠叱责了儿子这一点都不贵族的礼仪。

在场所有人都隐含鄙夷地打量他,还赞赏崔大夫人果然是当家主母,哪怕是自己最为疼宠的小公子,也毫不留情面地当着众人之面严厉教训。客人们还自责,为以前听信崔大夫人宠惯孩子到无法无天的流言蜚语,感到非常抱歉。

可是阿笙却没有跟着别人一起鄙视侧目,反而在贵妇的茶话闲聊结束后,悄悄找到哭红一双眼睛的小公子,和他合力把养了多年的小狗葬在了树下。

小小的阿笙费力举起手,学着姑母的样子摸摸公子的头,嫩声嫩气的安慰:“小狗他会在天上一直陪着你的,看到你哭了他也会难过,所以你不要哭。”

小珩晏擦掉泪,开口说了对她讲的第一句话:“他叫寒寒。”

阿笙不解,这小公子明明浑身是泥土,泪水还糊了满脸,怎么都还能如此玉雪可爱呢?

阿笙点点头,用干净帕子擦掉他指尖泥土,“明年,我们再来一起祭拜寒寒。就这样约定好了,绝对不会忘记寒寒的。”

似乎很少看到阿笙裙摆上沾满泥土的样子,崔姑母身边的双桃难得没有刺她,惊奇不已,“没想到你还有这么良善的一面,愿意去帮温婉的崔大夫人都瞧不起的小公子。”

双桃那时候年纪也不大,不过却也能含糊看出来府里的情形,她撇撇嘴:“不过他可是个病秧子。你们一个阴险奸诈,一个浑身是病,倒是刚好凑到一起,也不用来祸害别人。”

彼时阿笙忙着梳洗发髻,动作不停还温吞道:“多谢夸奖。”

阿笙日行一善的原因无他,只因为她是个颜控。

颜控到了什么地步呢?

那就是,阿笙可是对看单薄笔墨写出的话本子,都有至高无上的唯一要求:主人公可以穷,可以花心,可以残暴,可以没有才华,但是务必得帅气,还要帅的天崩地裂,生灵失语,连山河都为之沉积。

不然丑拒,没得商量。

那一年,阿笙兴致勃勃写出来的择夫手札也是基于此而来。

扯远了,不过可以说,其实小公子他甫一进门,阿笙对于外貌所有吹毛求疵的要求,都被崔珩晏满足了。

阿笙:啊啊啊啊,话本子里的人走出来了!

那就是她一见倾心的公子,崔珩晏。

可是,现在连做半年噩梦的阿笙,恨不得用膳房里的菜刀剁死当年沉迷美色的自己。

她不应该因为公子没人管,就总是唧唧喳喳把自己大大小小的心事全都讲给他听,还总是拿自己的一笔丑字去碍崔珩晏的眼。

现在想想,崔珩晏可是小小年纪就因为一手颜筋柳骨的字,被传世大儒收走当徒弟,对她的字应该只觉得不忍直视。

怕是公子迫不得已,帮她写什么奇怪的择夫准则的时候,都恨不得把她那本手札给撕了吧。

她也不该仗着自己年幼无知,就因为觊觎公子的美色,便总是悄悄跑去崔珩晏的房间外边,还给他吹笛子。

现在想想,一定是自己总是在夜半时分,估计崔珩晏都入眠的时候,催魂一样地吹笛子给他听,惹得崔珩晏生气。

怕是那个时候年纪还小的公子,都被她呜呜咽咽、鬼哭狼嚎般的笛声吓破魂了吧。

可是不仅百叶说她笛子吹得不错,马厩的阿锄哥也在一旁跟着喝彩,说她笛声优美,宛如仙女下凡,让人陶陶欲醉。

都醉了,也不应该睡不着了吧?阿笙心虚地想。

自然,她也不应该在公子赴宴的时候,精挑细选最美的落花,搓成一把,狠狠地塞进崔珩晏的怀里,惹得他月白的衣衫染得花里胡哨,怕是惹得同窗嘲笑;她还不应该为了公子自学如何烹饪夜宵,以至于初次尝试,便让挑灯夜读的公子腹泻整晚;她更不应该……

没什么不应该的了,她错了,崔公子讨厌她是应当的。

可是,她也罪不至死吧?

崔珩晏小时候不是和她一起,在树下猜对子打闹,年年一起祭拜病死的小狗寒寒,还共同放风筝来着,那时候不是看起来很开心的吗?

莫不是那个时候,崔珩晏就已经恨得她咬牙切齿,早有预谋。等到他长大了,就立马来收走她的小命!

这崔珩晏是恨她恨成什么样了。

正午的阳光淅淅从窗扉洒下,转醒的阿笙怅然叹口气。轻薄的光芒镀在她姣美的侧脸上,朦朦胧胧仿若岚间轻雾,好像一吹就会散开。

枕下的手札被她摊开在手中,阿笙对着薄薄的纸页出神,三排字迹各成一体,她摩挲良久,可到底还是没有舍得扔掉它。

做一位知书达理、温柔贤惠的女郎,嫁给一位憨厚疼人的夫君,好像便是世俗认知里女子该盼求的美好一生。

阿笙扁扁嘴,然而问题是她就是肤浅,只喜欢颜色好的郎君,这又能怎么办?

她真的努力了,可实在改不掉自己这个刻在骨子里的偏好。

与此同时,从崔姑母处辞别的公子崔珩晏回到书房,一把折扇轻轻合拢,漫声问等候着的小厮阿余,“怎么样?”

阿余笑嘻嘻凑过来:“公子放心,我特意等到人把空食盒提回膳房,仔细瞧过才敢回来。不仅白粥吃的干净,那冰叶菊的凉菜更是一点都没剩下。”

崔珩晏垂下眼睑,摆弄着一直藏在袖口里面的东西,犹豫半晌,“那……”

阿余闻弦歌而知雅意,也不等公子问完整句,就机灵接下去:“我事先请那些打马吊的厨子们去吃酒,没有一个人发现是我把凉菜放进去的。”

不过想来也是好笑,偌大一个尊严崔府,整个膳房的人当真一点规矩都没有,青天白日的就聚在一起打牌,别人给一吊钱就撇下活计,自己出去吃酒。

崔珩晏笑意这才又温润起来,并不在意阿余越矩,反而还夸他:“好小子,年末给你包个大红封。”

阿余摇摇头,试探着问:“公子给的月银已经足够我嚼用了,只是公子给她的礼物……”

崔珩晏把书函展开,一目十行浏览起来,声音清淡:“会有时机送出去的,我一向等得起。”

阿余心疼:“公子何必这么劳神?那老头话虽然不好听,但也有几分道理,您的病……”

清冷的日光筛进来,把崔珩晏的脸庞衬得像一幅旧朝古画,笔触清淡却勾勒出天际山光水色,他头也不抬,笑意不变:“无碍。”

这世间千万沟壑在他脑海搭织成网,事情会一桩桩处理完,就像那一直揣在袖中的礼物,总会送出去的。

公子很愉悦,相反,阿笙日子过得倒是并不那么舒服。

或者说,自从崔珩晏回来后,各种麻烦事就找到了阿笙头上来。

最要紧的,便是阿笙那莫名其妙的婚事了。

那时候,阿笙正拿着个美人锤,娇娇地替崔姑母捶腿撒娇,一旁的大丫鬟双桃忍不住开口,“既然阿笙你身子爽利了,和萧连帅的婚事是不是也该考虑了?”

阿笙轻敲美人锤的动作慢下来,她是真的困惑,“双桃姐姐总是说萧连帅,可他到底是谁啊?”

因同样的回复感到气凝,双桃仔细辨别她的脸色,却是发现女孩迷惘神色不似作伪。

不知为何,站着的双桃反而脸色更差:“萧连帅来拜会的那天,你穿一身月蓝色的云丝凤尾罗裙,梳一个百花分肖髻,腕上还戴串石榴红的珠钏,你不记得了?”

听了这话,阿笙才恍然大悟,想起来这萧连帅是谁。

因着素日里阿笙她们穿的都是崔府的丫鬟例服,唯有休假时才能换上自己的私服。那日正值阿笙休沐,本来都约好和百叶一起去逛街市,专门换上一身崭新鲜丽衣衫,好挑选几本新出的话本子。

眼看她都快出府了,有煊赫外客突来拜访,连请帖都没递,就这么不拘细行地上门来,害得崔府人仰马翻。阿笙的假期也跟着取消不说,连湘妃丫鬟例服都来不及换,就得回去帮忙添香。

因为隔着珠帘避嫌,阿笙那天换香还得满屋子地踅转,小心翼翼生怕掀起珠帘,真是筋疲力倦。而有个脸型方正的外男还一个劲儿的堵着路,可把她累的够呛。

想来这外男,便是双桃口中念叨不休的萧连帅。然而,要不是为着她念念不忘已久的话本子,阿笙怕是还记不起那个脸色黝黑的萧连帅。

因为对阿笙来说,萧连帅他哪怕猿臂蜂腰,走路虎虎生风,一双铁臂就能拦下她要走的路,也委实是不够俊朗。

说起这个,阿笙反而对勉强笑着的双桃升起几分好奇,“想不到双桃姐姐居然连我穿的衣衫样式,都记得清清楚楚,看来你很是关心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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