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窃听器(1 / 1)

夜已深。

林默辗转反侧,她睡不着。

即便喝过安神的药也还是睡不着。睁眼躺的越久,想的越多,满脑子都是“为什么”和“凭什么”

“为什么不戴套?”

“凭什么跟她生气?”

她本就是个反应有点迟钝的人,往往事情过都过去了,她回过头细想才能感知到自己的情绪。所以她现在越想越委屈,越想越生气,气得呼吸粗重,胸膛一起一伏。

陆小凤沉寂了一会,忽然翻身把她抱住,不是贴在怀里紧紧的抱着,而是隔着一层被用手臂揽着,轻轻道:“生气了?”

他叹了口气,劝哄道:“你不想做的事,难道我还能强迫你吗?我不想你委屈自己来迁就我。”

林默蹭得一下坐起来,嘴硬道:“你从哪看出我不愿意了?我只想让你戴一下小雨衣,不行吗?你只为了自己舒服,从来都不考虑我!都没有想过万一我怀孕了怎么办!”

陆小凤也坐起来,用被子把自己围的严严实实:“怀孕?你是为了避孕?”

“不然呢,不避孕我给你小雨衣干嘛?”

“我还以为……”陆小凤没说下去,只是眼睛里燃起了光,藏了笑,笑自己怎么想象力那么丰富。

原来是因为这个。

“你刚才怎么不说?”

林默莫名其妙的看着他:“这……这还需要解释吗?难道它除了避孕之外还有什么其它我不知道的用途吗?你刚刚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陆小凤笑出了声,躺下来道:“你还是不知道的好。”他转头去看她:“还来吗?”

林默卷着被子往里一缩:“你想要就来。”

这个动作不是拒绝,胜似拒绝,陆小凤手搭在她腰上,头贴上去慢慢道:“只要你不想我就不来,我等你,等你准备好。”

说完,连他自己都觉得意外,生平头一次,跟喜欢的女人躺在一张床上,却什么都不做,只是躺着,仿佛感受她的体温,感受她的呼吸就已满足。

清晨,晨光透过床帐,撒遍室内所有的角落。

陆小凤醒来,洗干净的,泛着皂角香气的衣服就放在他身边。匆匆穿上衣服,拉开床帐,林默就坐在桌子边将一个薄薄的,淡粉色的金属铁片打开。

铁片上泛着奇异的光。

窗户打开,吹进晨曦微凉的空气,吹走了陆小凤最后意思困意。

“这是什么?”他走过去问。

“电脑。”林默没回头,手指在键盘上轻敲:“你千万不要问我电脑是什么,我也解释不明白。不过,关于给叶孤城洗衣服的事情我倒是可以给你解释解释。”她扭头,朝他露出了很得意的笑,像是一只偷到鸡的呆狐狸。

陆小凤道:“这有什么好解释的,我又不会吃他的醋。”

林默的脸倏忽沉下来,小狐狸偷鸡的笑意不见了,陆小凤只好道:“当然你是在他衣服上做了手脚。”

“你猜猜我做了什么?”

陆小凤猜不出。

林默满脸写着机灵,扬着脸道:“我在他衣服的腰带里装了窃听器!”

“窃听器?”

“嗯!”

当然不是普通的窃听器,是系统商城出品的,为数不多的黑科技,只有纽扣大小,一旦装上,不仅可以在无信号的情况下窃听至少三百里的距离,还可以自动录音保存。

价格当然不美丽,举个例子,商城里面一台空调仅需要五点积分,而这一个小小的窃听器,需要整整五十积分。

打开电脑,插丨入窃听器的主体优盘,林默自豪道:“我一看叶孤城就知道他不是个好饼!这人酝酿了一肚子的阴谋诡计,交税的时候我跟无情捕头说,他一下就猜出来了,显得我好笨一样。”眼里浮动着兴奋的光:“让我听听他暗地里都干了些什么!”

输入波长频道,不一会电脑里呲呲啦啦的响起来。

陆小凤瞪圆了眼睛,他想不出,为何林默身上会有这么奇异而又古怪的东西,难道她住在仙界?她根本就是个意外掉落人间的仙女?

窃听器里传来走路的声音,然后是呼呼风声,紧接着又是一阵乱七八糟的嘈杂声响,林默快进了一段,总算听到点儿关键内容。

“南王带着世子进京了。”

电磁波响了一阵,声音略有些模糊:“……卷宗让我交给您……她与朝廷走得很近,税银的事只怕已经露出端倪,这是我们计划最大的变故,但若是用好了,说不定也是咱们的一条退路……这种事情……事关白云城,想必城主知道其中厉害,不用属下多说。”

陆小凤敛起了笑,林默屏住了呼吸。

叶孤城冷淡的声音响起:“莫非你我要讨好那个满脸蠢相的女人?早在白云城我就该杀了她!”

林默:“……他这个满脸蠢相的女人是不是说我?”

接下来她被迫听了满耳朵自己是如何如何愚蠢,精神方面是如何如何的不正常,该去找大夫治治脑子,……太扎心了,她受不了,她选择快进。

滋——滋滋。

窃听器里忽然诡异的传来一阵阵剧烈的喘丨息声。

“师父……我,不行了……”

叶孤城声音极冷:“继续。”

“师父,哈啊,哈……嗯……轻点……啊……”

林默当即头皮一麻,这……这是她不花钱就能听到的内容吗?忙抖着手快进。陆小凤倒是没什么特殊的表情,他只是陷入了沉思。

“能倒回去吗?”

“啊?”林默尴尬得都快抽过去了:“不……不好吧……这么隐私……”

陆小凤道:“叶孤城剑法举世无双,他为何要教授南王世子?听刚才的声音,似乎世子也并非在剑法一道有什么天分。”

“你只是听,又不是看,不算偷师。”

林默表情空了:“练……剑啊?”

陆小凤迷惑道:“不然呢?”

林默麻溜倒回去,一声不敢吱。

……

南王进京是为了给太后贺寿,当今官家对自己这位皇叔很有好感,当他还是个籍籍无名的皇子的时候,南王就对他很好,知道他爱书画,满天下的去寻名家真迹,知道他爱蹴鞠,每次进京总要带一帮蹴鞠好手来陪他玩儿,有时自己也会亲身上阵。

南王极胖,所以运动起来格外辛苦,常常一场球下来累的衣衫尽透,喘气喘得几乎断气。

到后来,皇子成了太子,一下子成了赤手可热的人物,人人巴结,南王反倒不那么热络了,小太子很纳闷,为什么从小对自己那么好的皇叔突然疏远了?南王笑着跟他说,自己是藩王,若是跟当朝太子走得太近,会惹皇帝起疑,即便皇帝不疑,落在文官嘴里总不会好听。

在官家心里,皇叔可是为数不多的,真心待他好的人,所以南王进京,大都住在京郊的先皇曾住过的潜邸中。

叶孤城也在这里。

他站在绵延不断的假山花园的阴影中,午后的日光仿佛能煎烤万物。

南王第一眼看叶孤城就忍不住失声道:“你的脸怎么了?”

右脸从鼻骨到发鬓有一条浅粉色的疤痕,本不是很明显,但叶孤城脸白,所以那一道粉分外明显。

“被剑气所伤,不碍事。”

南王的表情简直恨不得那道伤疤长在自己脸上,叹道:“城主未免也太不小心了。”

叶孤城在看自己的剑,手指收紧。

“那晚的刺客是你的人?”

南王微笑道:“不错。”

叶孤城道:“你在试探我。”

在试探他的反应。

南王站了起来,每走一步,他身上的肉都跟着颤一下:“我难道不该试探你吗?税银的事本该滴水不漏,你却偏偏露出那么大的破绽,你想干什么?”

南王凭一本卷宗基本推测出了林默的智力水平,他甚至没敢搞出太复杂的计划,直接把借刀杀人的刀把递给叶孤城。

他阴鸷道:“你或许不知道,那天你但凡敢吐出一个字,我暗部门下的四十门火炮顷刻间便可包围飞仙岛,让你的白云城灰飞烟灭。”

叶孤城握剑的手指已泛白,脸上却没什么表情,既没有生气,也没有害怕。他站在这里,就像站在另一个世界,谁也看不透他在想什么。

南王拍上他的肩,手指捏了捏,笑道:“此计若成,我便是大宋之主,到时候,你当属我座下的第一功臣!”

……

林默送走陆小凤回来时,惊讶的发现

冷血坐在她的秋千上。

秋千旁边有桌有椅,树荫下也有一个矮凳,都是陆小凤帮忙搬出来的。甚至矮凳边儿是林默平时练力气用的大石墩,他哪都没坐,偏偏坐在秋千上。

冷血的腿很长,秋千对他来说有点矮,长腿微微蜷曲,贴着地,一前一后的晃荡。

他穿着公服,显然是来办公事的。

林默盯着他衣服上的纹饰道:“捕快也会闯空门?”

冷血视线落在她头顶,略为急促道:“我敲过门了,门没锁,我以为你在。”他接着道:“我有要事找你。”

林默沉默的看着他,然后仰头望天,日头挂在正当中,光晕好像让太阳变大了两倍,她叹了口气:“你慢慢说,我先去给你烧洗澡水。”

“洗澡水?”

作者有话要说:  能日更我一定日更,但手机砸脸这种事我也不想它发生orz

写陆小凤想不ooc实在太难太难了,别的不论,光是感情方面,你说他渣吧,他可以为了喜欢的女孩子拼命,你要说他好吧,浪子还真是浪子,我这两天把原著里所有关于他的车车全看了一遍,怎么说呢,古龙大大真是厉害,虽然小凤凰睡了一个又一个,但我看完丝毫不觉得他渣,反而还觉得他才是被女票的那个。

而且明明是一样的情节,写法不同给人的感觉还真是不同,自我审查一番,我自己也觉得发展怪怪的,情绪太跳跃了,铺垫和心理活动描写都不够,所以我想趁着今天有空好好搞一搞。

当然如果还觉得有问题,那只能说明,我的水平就到这了orz

下章接着迫害城主,其实关于城主,我有一个大胆而狂野的想法,但我不敢写,提都不敢提,只好自己过过干瘾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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