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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烟花雨,滴血回忆】(1 / 1)

徐州最南,荆州以东的确有一个乌江堤,也的确是青徐曹氏所修。那大堤长达十余里,坚固非常,且引江水灌溉农桑,将荆襄江东数千里土地变成肥沃之土。连圣祖皇帝都下旨赞誉过青徐曹氏的这个功绩。当地民众叫它曹公堤,圣祖皇帝也没有追究,甚至还亲自为之题碑留字。

不过作为大汉的中兴圣祖,他如此豪迈慷慨自然无妨,但下任君主就没那么看的开了。圣祖之后,曹公堤就改名为乌江堤,并且开始大力贬低青徐曹氏的存在。

当年青徐曹氏被攻克许昌之后,曹/操曾带残兵退至此地,原可度过乌江继续南蹿,但却最终在这里效仿霸王自刎,临终时曾仰天长叹:“许都沦陷,南逃只成流寇耳。余闻兵过如洗,实不忍江东百姓再添兵灾之祸……某之一生,人杰已是,死后长眠,何不鬼雄?自随霸王之后又何如!”言罢便自刎了。

这段典故在大汉帝国的历史书上是有明确记载的。

沈云借用这段典故,顺利成诗一首,一时间真是技惊四座。

当然,没人知道他不仅仅借用了这个典故,更借用了李清照大大的才华。

周惠都有些茫然了,这个沈云到底是纨绔子弟还是饱学鸿儒啊?怎么信口拈来便是如此佳句?

沈云当然不是饱学鸿儒,只是那天听了鄢如月的身世之后,跟方誊多了解了一点曹/操的事罢了,却没想到在这里用上了。看见马固吃瘪的表情,沈云实在开心透了。

抄的好不如抄的巧。巧妙运用抄袭技能,将前人智慧融合进自己的思想体系里,说起来也是现代文人的必备要素之一呢,没听那句话么,天下文章一大抄……

这时,沈云瞄见何宽那小子正缩手缩脚地要朝这边走,走到一半又似乎觉得不敢过来,看见沈云望着他,忙挤眉弄眼地指手画脚半天。

沈云微微点了点头,然后缓步走到詹姆斯身边。这个位置离鄢如月很近。

“准备好了,你赶紧开始吧!”沈云先在詹姆斯耳边低低说了一句,然后转向鄢如月,看她梨花带雨的模样大声笑道:“如月姑娘,觉得沈某这首诗如何?”

他这是要吸引别人的目光,好让他人不会误会他来詹姆斯身边的原因。

那边马固显然面色极臭,恨恨地咬牙不语,诸葛允轻然一笑,说:“渊让君果然文采过人!”

沈云看詹姆斯还坐在那里犹犹豫豫的,不由将他拉了起来,推到自己位置边,顺口道:“佳句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罢了,不值一提。”

这一下连原本恨恨的马固都有些傻了。

诸葛允喃喃将“佳句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念了几遍,突然站了起来,深深朝沈云作了一揖,道:“渊让君才思之敏,南山拜服!”

得,不知不觉又一次成了抄袭犯。这次真是无心的。

鄢如月望向沈云的眼神里已经不单单是感激,还有敬佩。连那一向看沈云不顺眼的周惠,眼眸里的神采都快要飞起来。

在这个时代,一个文采过人,才思敏捷的文人绝对比家财万贯,权势熏天的勋贵要受欢迎。特别是这个文人本身就是勋贵子弟,长的嘛,也不算太差……

那边詹姆斯已经迟迟嗳嗳地坐在了步婵身边,却始终鼓不起勇气说话。典型的情怯初哥。可是记得小东尼说过,詹姆斯十四岁就破处了,那些火辣的罗马侍女可不是摆在那里放好看的。詹姆斯并没有搞基的癖好。

沈云恨铁不成钢地瞪了他好几眼,最后甚至用凶狠地眼神不住瞄他。这个举动让鄢如月颇为奇怪,顺着他的眼神看去,詹姆斯手伸在袍袖里,脸上迟疑的神色一望便知。

这下所有人都识趣的住嘴,等着今晚的重点出现。

步婵已经隐隐觉得不对,沈云莫名其妙地换过去不说,怎么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这里了?难道自己打扮有问题?

沈云看詹姆斯还在迟疑,忍不住大声吟道:“伟大的凯撒大帝啊,请赐予你的子孙追求幸福的勇气吧!”

西方人提到凯撒,和汉人提到秦皇汉武是一个性质的。果然,詹姆斯深吸一口气,仿佛做下了某种重要决定,毅然从怀里拿出一朵鲜艳欲滴的玫瑰,突然离座单膝跪在步婵面前,面色坚毅,如同赴死的勇士般大声说道:“步婵,我爱你!请你接受我的爱意吧!”

沈云第一个跳起来,鼓掌欢呼。其他人岂不明白,纷纷也跟着应合。这场篝火晚会本就是詹姆斯发起的,他的目的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自然也会给詹姆斯面子。一时间,整个帝大广场都沸腾了,无数人大喊:“詹姆斯好勇敢!”

“答应他吧,步婵!”

“我的天呐,你拥有这么庞大的粉丝团,我要羡慕死了!”这是罗马人。

小东尼则尖叫:“哇,老兄,你实在太浪漫了!我一定会写信告诉你父亲,这会成为一段佳话的!”

就在这纷乱之时,突然传来一阵破空声。

“嗖嗖嗖”“啪啪啪”……

明月当空的天幕不见了,漫天出现的是五彩缤纷,华丽灿烂的烟花!

烟花如雨,让人炫目神驰。

整个广场都静了下来,只剩下烟花爆炸时的美丽和詹姆斯那充满感情的话语。

“……步婵,我以这漫天的烟花起誓,今生非你不娶,绝不相负!若有一句虚言,万箭穿心,死不得葬!他日我若为王,你必为后!”

……

鄢如月已经看的痴了,周惠喃喃出声:“好感人哦!若是有人这样对我,我一定会嫁给他的!”

浪漫,是不分时代的。特别是在这漫天华丽烟花雨下。一个男人的深情告白……啧啧,现代百试不厌的求爱伎俩,这个时代的女人应该没人能够抵挡吧?……只是这烟花雨太他妈贵了,不行,明天一定要找詹姆斯报销。

步婵背对着沈云,所以看不清她的表情。不过沈云猜想,她此刻一定是满脸通红,眼眸含泪,然后就娇怯地说:“我答应你”吧!电视剧都是这么演的。

所以他上前一步,带着微笑,用极具诱惑力地低沉嗓音说:“不要让这漫天华彩变成转瞬即逝的风景,让这一刻成为你们心底的永恒吧!正如小东尼所说,这会是一段流传百年的佳话!”

步婵猛然回头,沈云错愕后退。

她的脸上没有通红,眼眸更没有含泪,娇怯就更谈不上了。只见她满脸煞白,嘴唇死死咬着,美丽的眼眸里带着熊熊燃烧的怒火。她一字一顿地冲沈云喝道:“这一切,都是你安排的,是吧?”

沈云被她这表情吓坏了。这绝对不是高兴的表情,反而是在看一个刻骨铭心的仇人,可是,电视剧上……去他妈的电视剧吧,老子被它骗了!

沈云有些迟疑地退后了几步,带着讪讪的微笑说:“呃,这个,钱是我出的,不过,不过这个……”

所有人一看这个样子,顿时知道搞砸了。这个特立独行,又火辣至极的步婵姑娘压根就不吃这一套。

詹姆斯更加尴尬,这么隆重的表白竟然被拒绝,他半跪在那里,举着鲜花,就像一个乞食的弱智乞丐……(步婵事后语)。

“沈渊让,你是不是太自负了?自以为有点小聪明就到处用这种伎俩骗取女人的芳心,你觉得这样很有意思是吗?你把我们女人当成什么了?你花样繁多的求爱伎俩的试验品吗?”

步婵连珠炮一样的发问,让沈云又退了几步,不由自主地摸了摸鼻尖,讪笑道:“那个,我好像没有到处……”

步婵冷哼一声,“没有?你还记得慕容婉莹吗?!”

沈云愕然,慕容婉莹?谁啊?名字倒是很动听,但这个人他的确没印象。

但是其他人,特别是鄢如月和周惠却同时脸色煞白,看向沈云的眼神也变得有一丝陌生。马固却浮出幸灾乐祸的微笑。

“不记得了是吧?”步婵冷笑连连,“对啊,堂堂渤海侯的世子怎么会记得一个身上留着鲜卑族血液的可怜女人呢!”

“步姑娘,我……”

“她就是被你的这些所谓浪漫花招迷昏了头脑,才会相信这虚假的一切会变成永恒,才会最后落得个香消玉殒的下场!沈渊让,你是不折不扣的卑鄙小人,更是一只披着和善外衣的禽兽!”步婵骂到后来,眼泪还是忍不住流了下来。

鄢如月赶紧走到步婵身边,惶急地道:“小婵,别说了。婉莹的事我们都很难过,但那是之前的他,渊让君现在……”

“他一次是恶魔就永远都是!”步婵情绪似乎有点失控,挥舞着双手,怒视沈云道:“沈渊让,你知道慕容婉莹是谁吗?她是我的姐姐,亲姐姐!”言罢,难以自持地以手掩面,痛哭失声。

周惠也赶紧走过来安慰她,但语气里已经是泣音绵绵。

沈云算是终于明白了。慕容婉莹,就是之前那个被他追求鄢如月的伎俩给感动的女孩,方誊跟他说起过。不过沈云显然没想到这个女孩最后竟然……死了。

难怪方誊也不愿意跟他多说这件事。

方誊走到沈云身边,有些黯然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道:“那件事,其实并不怪你……”

“不用说了,我一个人静静!”

沈云默默转身离开,穿过早已寂静无声的人群,向未名湖边茂盛的树林走去。只留下还在痛哭失声的步婵。

天上的烟花雨依旧灿烂华美,金钱营造的美丽气氛的确让人心驰神怡,但,那只是一瞬……

永恒的,又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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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官清秀,有着邻家女孩的那种青涩,淡黄色绢布狭领长袄上,套着一件橙红色合领半袖背子,背子上则是七彩丝线修成的缠枝花纹,深红色长裙,腰间束着一根带宫缔的褚褐色腰带。发髻高高梳起,沿着髻腰插着一小溜顾盼莹然的金玉首饰。

这就是慕容婉莹的全部形象。

沈云是在帝大档案馆里翻出来的画像。这个时代没有照相机,但每个学子在入学的时候会有有专人给他们描绘图像,作为档案存起来。

他花了一个金币,将这张画像从新拓印了一份,带在身边,眼神痴痴地看着这个还处在豆蔻年华,青春无限的女孩。

这里是未名湖上的未名亭。

已是黄昏,格外静谧。夏至的风狂暴地吹着。天色深蓝的让人不能喘息。

他扬起脸,注视着如血残阳落入山后一片郁郁葱葱的丛林之中。那耀眼无比的火红和淡粉色光线在云层发射下,于穹窿边际展开了一副令人目眩神迷的宏伟画卷。

方誊说,在沈云跟慕容婉莹相处的那段日子里,他们俩经常来这里看日落。

如今,他又在这里看日落,可是陪伴他的却不是那个据说温婉乖巧的女孩,而是一张永远不会有喜怒哀乐的画像。

“对不起!”沈云望着画像上巧笑嫣然的女孩,喃喃道。

他不认识她,甚至连一点一丝的记忆都没有。可是他知道,这个女孩却是因为他而死。方誊说,慕容婉莹最后是投湖自尽的,就在未名亭上。原因是……怀孕了!

“嘭”,沈云一拳打在亭中的立柱上,鲜血从指节上流了出来,滴进未名湖深蓝色的湖水里。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不想的,我是真的不知道!”沈云仿佛没有感觉到手上的疼痛,而是对着画像喃喃自语。

虽然他明白,这件事不是他所为,但此刻的他就是沈云。来这个时代这么长时间,他已经不能很好的区分之前的自己和现在的自己有什么区别。有时候一觉醒来,他忽然会觉得也许在现代的那二十几年才是一场春秋大梦,而这个时代才是自己原来的本身。

慕容婉莹,她的祖上是鲜卑人。鲜卑人被征服后,族名被废,纳入汉族。在她父亲那一辈之前都是住在帝国新州,直到她父亲因为铁匠手艺出众,获得了老州居民资格之后,这才迁到了京都。

那年,她十八岁。

没想到,两年后她却死在了这里。

方誊说,当她父亲慕容恪知道女儿去世时,竟然用打铁用的铁锤活生生将自己的手臂打断,从此再也不能做重活。而母亲也在安葬完女儿之后跳进了这个未名湖,与女儿永远在一起。

一个原本幸福完美的家庭,就这样消失了。

沈云也曾有过一个完美的家庭,也是在一夜之间轰然倒塌。父亲过世,母亲自尽……一切的一切都和慕容婉莹有着无法言喻的相似。

“贼老天,你为什么不让我早一年到这里。如果早一年,我一定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的!”

正是有着和慕容家相同的遭遇,沈云才更能体会那种痛入骨髓的悔恨。

方誊还说,慕容家并没有去巡城司告他,事实上他们家就算告了也没用,沈云可是堂堂大汉帝国渤海侯的世子。他们家算什么?只是刚从新州迁来的混血汉人罢了。所以之前那个沈云也只是象征性的赔了一笔钱了事。

“人难道生来就有贵贱吗?”

这是步婵和王戎比武的直接原因。难怪她当日会对王戎的那番话如此气愤。原来她,也是鲜卑汉人!

可是,她为什么姓步,而不是姓慕容?方誊说过,慕容婉莹并不会武功,但步婵却有一身不俗的功夫,剑术更是超绝。她来帝大的目的是什么?报仇么?

沈云苦笑。现在还想这些做什么,她要报仇,尽管来好了!

我就是沈云,是我的错,我绝不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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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这章后来有点沉重了。我现在都有点悲哀的情绪萦绕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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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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