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哮症(1 / 1)

吃完了午饭,苏念在院子里做了点简单的动作消食,然后拿出文房四宝开始练字。

前两天她都是在晚上忙完后练字,但今天答应了吴婶子要去为她家儿子看诊,苏念便偷一次懒,下午不去后山了。

苏家夫妇开明,不仅送苏珩上学院,还专门请了女先生教苏幺妹和苏念识过字。

虽说教的时间不长,只有半年左右。

但学到的东西也足够他们受用了。

有了这件事在前,苏念倒也不必担心苏家兄妹怀疑她认识字这件事了。

现在她要做的就是练好字。

练了一刻钟,苏念放下笔,略带惆怅地看着纸上墨迹未干,丑得张牙舞爪的几个字,重重的叹息。

早知会有这么一天,前世她就应该去学一下毛笔字。

要是……要是这个时代的字如前世一样是简体,应该也不会丑成这个样子。

岑越拿了个小凳子,挨着坐了下来,瞅着那几个字,叹道:“你这字,说是春蚓秋蛇也不为过。”

苏念恼羞成怒道:“本姑娘的字漂亮得很。”

岑越似乎被惊到了:“你管这叫漂亮。”

苏念瞪了他一眼:“别看不起人,我只是不擅长拿毛笔写字而已。”

“换了笔也一样……”眼见苏念的眼神越来越危险,岑越连忙改口,“不是,都是笔的错,要是换根顺眼的,你的字一定是最漂亮的。”

“你的话里满满的都是挖苦。”苏念嘲讽道:“你给我等着,我一定要让你见识,什么叫做打脸。”

岑越:……

他真的没有挖苦。

苏念给了他一个挑衅的眼神,转身去了灶屋,很快她就拿了一块黑炭出来,她在边缘的位置削了一个锐角。

然后在纸上落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几个大字。

一笔一画一气呵成,行云流水,全然没有手握毛笔的生涩。

纸上的字柔美清丽,流畅瘦洁,是标准的簪花小楷。

岑越将两张纸拿着对比,若不是他亲眼看着,他绝不相信这是一个人写的。

一个高逸清婉,一个不忍直视。

“怎么样,我的字好看吧。”苏念傲娇地抬高下巴,她只是单纯的没学过书法,没写过繁体,但这不代表她的字就有问题。

“好看1岑越点头。

这话绝对是认真的,没有一点挖苦的成分。

苏念盯着他看了会,直把人看得发毛,忽然眼睛放光地问道:“岑越,你的字应该不错吧。”

岑越一听她这话,就知道什么意思:“勉强能看。”

“写两个来看看。”苏念重新拿了一张纸铺在上面,将笔递给了岑越。

岑越默默地看了她一眼,执笔在纸上写下几个大字。

同样是‘天生我才必有用’七个字,与苏念的簪花小楷不同的是,他的字更加的大气,每一字力透纸背,?笔潇洒飘逸。

苏珩不知道什么时候围了过来:“岑大哥这字写得真好。”

苏念即使不懂书法,也看得出岑越这笔法相当精妙,而且握笔的姿势,明显比她标准。

看了对方的字,而且颇为满意,苏念也不再客气,开门见山道:“你不是想继续留下养伤吗,现在给你一个留下的理由,教我用毛笔写字。”

学一个自己不擅长的东西,若是有人在旁提点,传授一些经验,总比自己闷头瞎琢磨要轻松得多。

现在这里有一个现成的‘师父’,她自然不会客气。

岑越直勾勾的盯着她:“你这是要拜我为师。”

苏念给了他一个白眼:“想得到美,一句话,教还是不教。”

“我若是不答应,你是不是就要把我扔出去。”

“你还挺有自知之明的嘛1

于是,某人在苏姑娘的威逼利诱下,无奈地应下教人书法这种差事。

苏念的天赋不错,得了岑越的纠正和指点后,她又练了一个时辰,看了眼天色,差不多末时刚过,她便收拾了东西,去了吴婶子家。

刚到吴婶子家,她就碰到小赵氏端着木盆走了出来,里面堆着的似乎是刚换下来的衣服

小赵氏脸上的淤青消了很多,也没看到新添的伤。

很显然,事情在按照她计划中的走,牛大贵已经丧失了动手的能力。

小赵氏张了张嘴,刚想说什么,后面就传来了牛大娘的骂声:“贱蹄子,磨磨蹭蹭地做什么,大贵渴了,还不快点喂点水给他。”

小赵氏把木盆放下,转身进了屋。

不一会,牛家侧边的房间里传来骂骂咧咧的声音,苏念看着那个方向,眼底神色变幻莫测。

在屋里等着焦灼的吴婶子一出门就看到苏念站在院子外,连忙热情地将她迎进了屋里。

“苏姑娘,你来了,快请进。”

苏念收回视线,跟着吴婶子进了门。

吴婶子一共有两儿一女,两个儿子全都成了家,剩一个女儿吴秋月,早就过了议亲的年纪,却还留在家里。

因为十里八乡因着吴家长子重病的缘故,都不愿意将吴秋月娶进门。

也不知是害怕被传染了,还是怕吴秋月将钱贴给了娘家。

“苏姑娘,那个…,房间里我已经用艾叶熏过了,你要是担心被传染了,可以带个罩子。”

乡下最不缺谈资,吴婶子家的一点事整个村里几乎人人皆知,苏念那几年即使很少在村里走动,但也听了不少,她自然知道吴家长子究竟得的是什么玻

“不用。”苏念摇着头拒绝,“吴大哥这病没什么传染性,婶子不用担心我。”

吴婶子睁大了眼睛:“真……真的。”

苏念笑道:“自然是,我难不成还能骗婶子不成。”

古代医疗落后,更别说这种偏远的小镇,难以见到一个医术高明的大夫,因为风寒丢了性命的大有人在。

吴家长子得的是哮症,像这种涉及到有咳嗽,胸闷症状,并且久治不愈,大夫会往大了的说也在意料之中。

因为哮症具备一定的遗传性,导致许多家庭里面可能两个人以上的人有哮症,严重一点的,甚至一家都有这个病,这种情况就会让许多大夫误以为此病有传染性。

但这病的传染性真没那么强。

一进入房间,苏念就能闻到空气中淡淡的艾叶,还有股醋酸味。

吴大军靠坐的床上,整个人瘦得骨瘦如柴。他捂着嘴时不时地咳嗽两声,他的媳妇小林氏在一旁拍着背,替他顺气。

见到苏念,小林氏连忙站起了身,客气地喊了句:“苏姑娘。”

“吴嫂子。”苏念客气地回了一礼。

“苏姑娘,你看大军他……”吴婶子也不知道苏念医术比不比得上镇上的大夫,将她请来,也是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态。

自从周大军落水患上哮症后,家里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也没能治好这个病,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儿子一天比一天严重,却什么办法都拿不出来。

苏念沉吟片刻道:“我先把脉,再跟婶子细说。”

其实不用把脉,苏念也能看出吴大军的哮症已经很严重了,这都是因为症状没得到很好的控制,反复发作导致的。

现在唯一能祈求的就是吴大军的哮症,还没引起肺心方面的并发症。

否则,要想保他的命,绝对要用到昂贵的珍稀药材,那绝对不是吴婶子一家能够承担得起的。

吴婶子听苏念要把脉,连忙搬了个凳子放在窗边,还不忘用袖子给擦干净。

苏念让吴大军伸出手,用心感受着指下的脉搏。

半刻钟后,她满意的收回了手。

还好,上天有好生之德。

周大军的哮症虽然严重,但是并没有累及到肺心方面。

要不然她都要考虑要不要拿出自己药库里的珍稀药材救人,但一次两次的还行,但一直供养着没有血缘的邻居,显然是行不通的。

升米恩,斗米仇。

这个道理她还是懂的。

“怎么样?”吴婶子紧张地问道,其他两人也一脸期待的看着她。

苏念点头:“可以治。”

吴婶子不敢确信的道:“真的可以治。”

“吴大哥的哮症虽然严重,但若是仔细调理着,可以保证病情不会反复发作。但是有一点,婶子也得做好心里准备,吴大哥这病要想完全治愈,几率很低,而且得长期吃药。”

要想治吴大军的病,是个漫长的过程,吴婶子迟早得明白,早说晚说都一样。

“长期吃药,可我家……”吴婶子一听这话,整颗心顿时如坠冰窖。

吴大军似乎早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对着吴婶子道:“娘,算了,我不看了,我这个病已经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哪里还有脸让家里人继续为我劳累下去,与其把钱全都花在我这个累赘的身上,还不如留给孩子们,给他们买点吃的,穿的,比什么都强。”

吴婶子抹了把眼泪,道:“苏姑娘,就没有其他的办法吗?”

苏念叹了口气,终究还是心软了:“吴大哥要用的药材大部分在后山找得到,我去后山的时候可以带回来。另外,我先给吴大哥针灸一段时间,等到病情稳定下来后,再说其他的。”

吴大军这病再不用药控制,恐怕都活不过五年。

但吴婶子家显然是真的没钱了,连吃饭都困难,更别说吃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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