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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第九十四章(正文完)(1 / 1)

两个帅哥手牵着手同时出现在车站, 还是在人来人往的候车大厅,引得人们纷纷把目光投射过来,有的羡慕有的惊奇。

“你tm昨天还说永不分开呢!今儿就又要跑!”元宵在金敏胸口捶了一拳,撇着嘴笑着。

“你不也要去学校呢吗?”金敏把背包丢在椅子上,双手捧着元宵的脸,“别急啊, 周末去b市演出, 咱们又能见面了!”

“昨晚做过的地方还疼不疼?”元宵涨红脸坏笑着拿舌尖舔了舔唇角。

“还行吧~想想以后日子还长,咱两得安排一个互攻时间表,”金敏也坏笑着,在元宵腰间掐了一下, “你还疼吗?”

“呃~”元宵把金敏的手推开,目光移向空座位,“要不疼,我早坐着了, 站着多累啊!”

“哈哈哈~”两帅哥嬉笑一阵,瞅着面前的空椅子, 再想想等下要各自坐几个小时的车去不同的地儿, 又同时把目光投向彼此又苦又傻又甜地乱笑一通。

……

周末, 金敏带着新乐队“烈焰”来到b市演出。元宵在b市上了快一个学年,周末总往老家跑, 对这个城市几乎是陌生的。和同学相约着去看演出还是第一次。

在一个隐藏在城市中心,闹中取静的小巷道里,一个鲜红的招牌吸引着他们。元宵跟在姚斌身后, 窜进了人声鼎沸的演出现场。

和Time Bar里看演出的人们不同,这里的乐迷们都是有备而来,准备了很多的海报捏在手里等着烈焰演出完签名。

“切~”元宵撇撇嘴自言自语,“还挺拿自己当腕儿~”

“啧~”姚斌也算是烈焰的歌迷,连忙把元宵止住,“他们现在火着呢!看到这些迷弟迷妹了吗?这么疯狂愣是没人把他们的照片po到网上,顺着乐手保持神秘,你想想那得有多爱啊!”

“尽瞎搞这些神秘主义!”元宵笑着摇摇头,在一阵阵的欢闹声中,抱着胳膊等待演出开场。

不一会儿,一声口哨,大家屏气凝神,在这个不足两百平的live house里,人挤人塞地水泄不通。灯光瞬间熄灭,只留了一道蓝色的射灯和人们狂躁的心跳声,顿了几秒,一切安静下来,一阵爆裂的鼓声苍劲有力地迸发而出,鼓点密集节奏震撼气势磅礴,那道蓝色的射灯瞬间变成了烈焰一般的红色,扭曲着照向人群,所到之处引得人们纷纷惊声尖叫……

元宵有点不相信这鼓声是从金敏的手中迸出来的,他见过金敏用一只手玩吉他,也见过金敏吹口琴,虽然听过那张用记号笔写着《狱族demo》的cd,也听柴禾他们说过金敏玩音乐确实很牛,可还是吃了一大惊——md,我男朋友太tm帅了!

简直是全世界第一帅!

金敏的头发如之前那张乐队宣传照上,扎成一个松散的小揪。专注的神情带着他特有的自信和执着。眉眼间都凝聚着一团团的锐气和洒脱。白色的无袖体恤,套在身上,露出坚实有力的肩头和手臂。手臂抬起来去敲上方的吊镲的时候,元宵一眼就瞅到了顺着他肩膀爬出来的纹身——天使的翅膀!

元宵只顾着看金敏专注打鼓的样子,对乐队其他几个人竟然毫无察觉。

过了好久,音乐停了,人声渐渐消退,元宵才从震惊和欢喜中一点点地清醒过来。

“怎么样?牛逼吧?”姚斌看着身前渐渐散去的人们,撞了撞元宵,“是不是看傻眼了?我说了吧那个鼓手很牛!”

“你想见他吗?”元宵嬉笑着问姚斌。

姚斌用力地点点头:“太想见了!不过,他们现在恐怕还被人群围着呢!”

元宵顺着姚斌的手指看过去,金敏已经换了件黑色的T恤,披散着头发,矗立在一群小男孩小女孩中间,笑脸盈盈地给大家签名。

“呵~”元宵推了推姚斌,“走,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

姚斌其实已经猜到元宵认识这乐队里的某位乐手,没想到元宵把自己推到了金敏这边,他一激动,脚底下打了个趔趄:“你们认识?”

“岂止认识!”元宵拨开人群,走到金敏身边,“哟,金大神!”

金敏把手里刚签好的东西还给一个小姑娘,顺手搂住元宵:“哟!男朋友!”

“啊!!!”人群顿时爆发出一阵尖叫,连一旁的姚斌也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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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强子和小雨的婚礼如期举行。毛纺厂这片儿的混小子们如今也长大了,各个打扮地人摸狗样。

强子家两年前就搬走了,却还是把喜宴设在了毛纺厂这片儿,宾客都是看着强子和小雨长大的街里街坊,图个喜庆方便。

白天忙完了正事,晚上小青年们都聚在Time Bar说是要现场闹洞房。

小雨一路上都在紧张地捏着宠儿的手:“好姐姐一会儿你得帮着我,别让他们瞎闹!”

“哎呀,我,你还不放心吗?毛纺厂大姐头,谁敢欺负你先过了我这关!”宠儿摸着小雨戴在手上的大钻戒,心里有点儿羡慕又有点儿嫉妒,瞅着前面傻不拉叽和一群半大小子打打闹闹的大飞,不由自主地翻了一个白眼。

小雨心情忐忑地进了Time Bar,一眼望去,吧里都是老熟人,并没有想象的那么混乱,反而有点意想不到的温馨,到处飘散着粉红色的气球,舞台上摆着一架香槟塔,她边下着楼梯边数了一下,整整九层!在暖色调的光线中,小雨回头望了一眼强子,两人甜蜜一笑。

舞台上元宵抱着那把蓝不蓝绿不绿的陆虎,金敏坐在架子鼓前。两人使了个眼色,就开始演奏。这是元宵自己创作的曲子,金敏帮着点缀了些鼓花。没有一句台词,典型的后摇风格,温婉流畅,柔情蜜意,甜甜地包裹着在场的每一个人。

灯光在粉色和淡紫色中切换着,元宵几次回头和金敏相识一笑,这一刻,他期待了好几年,自打知道金敏还被人称为“金大神”的那一刻,他就梦想着两人能一起站在舞台上。

大家安静地听着,身上地每一个细胞都在伸展触角,接受从元宵和金敏那里散发出来甜蜜的味道。

那些被元宵录在学霸机里的小片段,从两人的指尖流淌,在Time Bar “U”型的防空洞酒吧里肆意地游走。元宵细腻的情感全部倾注其中,他对金敏的思念,突破自我终得认可,对新人的祝福,对毛纺厂这片儿混小子们敬畏又气恼的情感……最后,他觉得自己沉浸在一片幸福之中。

元宵回头,看金敏。金敏握着鼓棒,轻轻地敲击着鼓面,嘴角上扬,眼光如蜜似火。第一次当着大家面的合奏,很完美!

“小雨没有父母,我也没有父母,我就当是小雨的亲兄弟,把这首歌送给她,祝强子、小雨百年好合,早生贵子,多生几个,借我们玩玩儿……哈哈哈……”金敏从鼓后面走出来,站在元宵的身旁,趴在话筒前面说。

“哈哈哈~”人群也爆发出一阵哄闹,“对!多生几个!”

“哈哈~大家好好玩!”说罢,金敏就准备揪着话筒下去。

“别啊!”大飞松了松卡在脖子上的领带,从怀里掏出一个东西,快步走上舞台,一把把金敏手里的话筒拉回来,“我这儿还一正事儿呢!”

元宵和金敏同时瞥见大飞手里的戒指盒,两人心照不宣地使了个眼色,悄悄地撤了。

元宵走到舞台旁边的休息区,取下吉他,坐在大音箱上。金敏的手伸进裤兜,摸了摸。

“那个,我大飞,知道自己土鳖又怂包,配不上咱们的厂花梁宠儿,但今儿,乘着人多,也想冒死一试!”大飞突然有点儿紧张,颤颤巍巍地把手里的那个盒子拿起来,打开,是一枚闪亮的大钻戒。

“哇哦~”在场的人们都惊呼着,“大飞,给力!”

“呐什么……梁宠儿女神,您愿意嫁给我吗?我保证爱你一生一世,做牛做马!赴汤蹈火!永不分离!”大飞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在颤抖,闭着眼睛咬着牙把话说完。

“哇!嫁给他!嫁给他!”大家都在起着哄。

金敏从裤兜里摸出一枚铂金戒指,举在手里放在元宵面前问他:“嫁吗?”

元宵还笑嘻嘻地跟着大伙拍着手:“嫁给他!嫁给他!”

“卧槽!往这瞅!”金敏无奈地笑着把元宵的头掰过来,抬了抬手里的戒指,“问你呢!嫁吗?”

看到一枚亮闪闪的小戒指,元宵立刻抬起手捂住了口鼻。

“惊呆了?”金敏看他的傻样,笑着撇了撇头,“就一个戒指,至于吗?”

“卧槽!”元宵从大音箱上跳下来,双手在前后四个裤兜里摸,摸了半天,也掏出来一枚亮闪闪的铂金戒指,拿在手里,“卧槽!还以为是我搞丢了呢!”

“什么情况啊?”

“哈哈哈~”元宵把自己手里的戒指套到金敏左手无名指上,拉到唇边吻了一下,“原来是我也买了个一模一样的!”

金敏抬手看了看戴在自己手指上的戒指,冲着灯光熠熠生辉,没有多余的装饰也没有复杂的花纹,就是很简单很普通的一枚小戒指,他在自己的手指上亲了一下,拉过元宵的手,把自己买的那枚郑重其事地套到元宵的左手无名指上:“从此以后,永不分离!”

“亲一个!亲一个!亲一个!”外面,梁宠儿接受了大飞的求婚,正红着脸,被一群人围住起哄。

元宵回头看了一眼,顺势拉过金敏,两人紧紧地拥吻在一起。在“亲一个,亲一个”的呼喊声中,四瓣唇,两根舌,交绕粘腻……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兄弟篇《烈焰[娱乐圈]》已开,欢迎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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