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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醉迷狂象(1 / 1)

冬日渐深,北风已起,京城的街面上结了厚厚的一层霜,孩童们再不许推搡跑叫,腿脚不好的老者,也都闭门不出。一年年都是如此过,而高门大户的宴饮欢歌,并不因严寒而冷落。

正乃是,百岁如流,富贵冷灰。

侯樱从断妄司法牢中放出来,扑面的寒风顿时要将她单薄干瘦的身躯吹走。她裹了裹衣衫,涉霜而行。

南城墙根儿下的碧桃垆,今日又是歇业。

老伙计王叔坐在并不兴旺的火盆边烤火,见侯樱回来,欢天喜地地张罗饭食。

侯樱在火盆边坐下:

“老七和顺子呢?”

王叔叹了口气:“你出了这样的事,他们哪里还待得住,上半个月的工钱也不要,都跑了。”

侯樱怔了怔:“无妨,再招人就行了。”

王叔听她这毫无感情的话音,忽然间就受不了了,把汤勺往锅里一扔:

“东家,你这又是何苦?人家春花老板的价钱出得不错,您就是苦干十年,靠着铺子也挣不了那么多钱啊!”

侯樱搓了搓冻僵的手:“她要的可不只是我这铺子,还有我过往所有酿酒的方子。唉,王叔,你不懂。”

王叔脸色更不好了。

“我是不懂。但东家,咱们这碧桃垆也开不下去呀!”

侯樱脸上终于现出些异样:“为何?”

“现在京中人人都知道,您和春花老板不对付,还打伤了她手底下的大掌柜。前日我去找洪老板买红桐子,他后仓明明屯着几十斤货,却一粒都不肯卖给我!不仅如此,我家老婆子去粮市买米,米行的伙计听说她男人在碧桃垆做事,都不肯卖米给她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咱们的大米、高粱、红桐子都断了货,这酒馆还怎么开?”

“……”侯樱默然了。

王叔急得直抓头发。

这个女东家,性子古怪得要命,除了痴迷酿酒,别的全不关心,平日话少得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但凡说出一句话,能把听的人噎死。

若不是有安德侯府长年帮衬着,再加上她酿酒确实有些本事,真真是要饿死一屋子人。

“东家,胳膊拗不过大腿,你就听王叔一句劝,去找春花老板赔个礼认个错,人家那么大个老板,也不至于把咱们往死里整。”

侯樱直愣愣地望着自己的双手,半晌,忽道:

“王叔,我明白了。”

王叔一懵:“你明白什么了?”

“你要是也想走,就走吧,柜上还有五两银子,您支走四两,给我留一两就成。”

“……”

王叔脸上青红交错,瞪了她半晌,蓦地狠狠一跺脚。

“我走!我也走!”果然去柜上翻出银箱,胡乱掏了一把,掉头就走。

原本封好的大门被他咣当冲开一扇,刺骨的寒风席卷着霜星刮了进来。

灶上热着的粥咕嘟咕嘟地开了,似在催人做点什么。

火盆里的炭由红转白,眼看就要熄灭了。

侯樱裹紧了衣袍,一点都没有挪窝的意思。

凡人真是麻烦的动物,话多,事儿也多。一千年了,她还是学不会和他们说话,也还是留不住一个人。

也不知过了多久,冷风稍收,几缕晨光洒进了铺子。

伴随着的,是沉沉的脚步和一声轻咳。

安德府小侯爷范景年提着衣摆,一进来就先把手掌在鼻前扇了两扇:

“侯娘子,你这铺子,多久没打扫了?都是尘。”

侯樱恹恹地看他一眼:

“你怎么来了?”

“现下也就是小侯爷我,还能大发善心来看你一眼。”范景年将铺子里的陈设从屋檐到地缝都打量一番:

“何况,这房子还是范家的呢。”

侯樱微微皱起眉。

很久以前,她在钟南山下救过一个快饿死的秀才,喂了他两颗还未长熟的青桃子。后来那秀才考中了状元,非说要娶她报恩。他脑子也许有病,娶她算报恩吗?他长得又不是很俊秀。何况她心里已经有一个要等的人了。

再后来,状元娶了位公主,当了大官,封了安德侯。安德侯知道她别的不会,只懂酿酒,就劝她在京城里开个酒垆,铺子他来买,名字也是他取的,叫碧桃垆。她本来讨厌在人群中来往,只想躲在钟南山里酿酒,但安德侯说,你既然要等那个人,在人群里等,总比在山里等要容易。

她觉得很有道理。

然后,又过了一百多年,她等的那个人还没有等到。

第一代的安德侯留下遗训,碧桃垆永不纳租,范家子孙,都要把这位侯娘子当做老祖宗一般敬爱。刚开始的几十年,安德侯府把这祖训奉若圭臬,但随着时光流逝,祖宗的遗训逐渐褪了色,碧桃垆交起了房租,有时,侯府还要顺她一坛酒去。

这些,侯樱都是无所谓的,反正她开这碧桃垆也不是为了挣钱,只是为了等一个人。

唯一烦心的事,就是要和语焉不详的凡人打交道。而这位范小侯爷,更是说车轱辘话的能手。就像他今日过来,明明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却非要先闲扯几句有眼睛就能看见的事情,不说来意,单等她问。

侯樱叹了口气:“范景年,有屁快放。”

范景年脸色有些不好:“侯樱,你可真是野性难驯。听说春花酒楼的陈大掌柜被你一巴掌打得去了半条命,像你这样的人,就该滚回山林里当母猴子。”

侯樱道:“你要是不介意,我也可以打你一巴掌。”

“……”范景年警惕地往门边退了一步,终是住了口。

他在门槛上站了一会儿,又觉得这么走了有些可惜,便还是转过身来:

“侯娘子,你在牢里待了十天,也该学个教训,还是赶紧把碧桃垆卖给长孙春花吧。”

侯樱不解:“我卖不卖,跟你又有什么关系?”

范景年怒瞪她:“范家在碧桃垆也是有股份的!而且这房子在你手底下,一年只能收五十两租,若是卖给春花老板,五百两,五千两都是有可能的。”

“……”侯樱确定他是想钱想疯了。

“你仗着命长,赖着我们范家这么多年,真是好不要脸!”

“我不卖。”

“你不卖,莫说钱庄的利钱,就是给侯府的租子都交不上!王叔跟你说了吧?京城里多少商户在长孙春花手底下讨口饭吃,你得罪了她,哪怕她自己不为难你,旁人哪个敢跟你做生意?”

侯樱大奇:“你们侯府也怕长孙春花?”

范景年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长孙春花算个屁。……但她有个相好,那是断妄司的头头,太师的孙子,京城人称‘活阎王’,和霖国公府、当今陛下都沾着亲呢!断妄司你知道吧?那可是专管你们这些妖魔鬼怪的衙门。你这回被关进大牢,不就是断妄司使了手段?”

范景年装模作样地叹口气:“侯娘子,他们都是一家人,你斗得过吗?真惹得人家不高兴,便不肯花钱买,将你这碧桃垆一把火烧了,你也没辙。”

这话一落,侯樱登时就不说话了。

范景年以为说动了她,连忙趁热打铁:

“长孙春花出的价钱,真的不错。你拿了钱,再开三家铺子也是够的。你不是要找人吗?你把这钱做个悬赏,广发天下,还怕找不到那个人?便是真找不到了,那小倌馆里那么多俊男子,有钱还怕他们不伺候?”

侯樱还是不说话。

就在范景年以为她魂魄出窍的时候,侯樱突然站了起来,清冷的声音一如往常,不带感情。

“原来是这样。”

“啥?”

“原来你们凡人,都是这样想的。”

范景年正摸不着头脑,却又听这油盐不进的母猴子说了一句:

“好,我卖。”

范景年大惊: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你给长孙春花传个话,就说碧桃垆,我卖给她了。”

春花正在花厅中,与京城商会会长齐老板谈一份十年的合作契约。弯钩鼻讼师罗子言在一旁侍墨,寻静宜亲自点茶,几人谈笑风生,言笑晏晏。

齐老板年过六旬,却还是精明强干,身体也康健,朗声道:

“春花老板这么年轻,却有如此雄心壮志,恐怕再过几年,我这京城商会会长的位子也要让给你啊。我看你不只是汴陵的女财神,你是咱们大运皇朝的女财神,是天下的女财神!”

春花笑着摇手:“齐老这么说,真是折煞后辈了。您有底子,我有银子,咱们强强联手,一起发财,这可不是我一个人的功业啊。”

她前几日出门受了些风寒,说话夹着浓浓的鼻音,却丝毫无损风度,三言两语,便将齐老板哄得心旷神怡。

“老朽听说,再过些日子,就是春花老板二十三岁的生辰?我们老哥儿几个商量,想在金明池畔设一盛宴,把商会的老板们都请来,给春花老板贺个寿!”

春花一怔:“未免有些铺张了吧?”

齐老板大手一挥:“就是要铺张,要大搞特搞!老朽要告诉京城所有的人,谁要跟春花老板过不去,就是跟银子过不去!哈哈哈,除了碧桃垆那位,谁会跟银子过不去呢?”

说曹操曹操到,正当此时,安德侯府派了下人来禀,说是侯娘子同意将碧桃垆出售了。

春花和寻静宜对看一眼,都有些意外,反而齐老板哈哈大笑起来:

“春花老板果然有手段!老朽说得没错吧,谁会和银子过不去呢?”

春花淡淡一笑,侧首问罗子言:

“侯樱是昨日出狱,对吧?”

“是。”

“怎么一出狱,就转了性子?”

罗子言用笔端挠挠头:“大约是在牢里……想通了?”

春花又问那回报的人:

“既然侯娘子答应了,何时可以交接?”

那人懵懂道:“我们小侯爷说,随时,随时可以。”

齐老板一拍掌:“那可太好了!”

他站起身,“春花老板,拣日不如撞日,刚好老朽随你做个见证,咱们一起去碧桃垆把契约签了吧。”

春花一愣。

事出突然,安德侯府的小侯爷也夹缠在里头,由不得她不多想。

然而,架不住齐老板一腔盛情,春花只得领着寻静宜、罗子言,带上拟好的契约,驱车往南城而去。

离南城墙还有半条街,马车外突然吵嚷起来。

一层毫无由来的阴霾笼上心头,春花掀起车帘:

“外头怎么回事?”

车夫回道:“东家,前头好像起火了。”

寻静宜讶然道:“出了火灾,前头定是乱得很,要不咱们改日再去碧桃垆吧。”

“不!”

春花倏然大喝:

“快去碧桃垆!”

马车艰难地穿越人流,终于在离南城墙数十丈远的地方停下。

春花连大氅也不及披,几乎是跃下了马车。凛冽的寒风迎面扑来,如密密钢针打进她骨头里。

她飞奔到近处,终于因浓烟而止步。

碧桃垆在霜天下燃着怒焰,与之一同陷入火海的,还有毗邻的三间矮房。火舌飞舞,火光映红了半个天空。

百姓四散奔逃,有那家宅店铺受了牵累的,脸上粘着黑灰,拖家带口地哭喊。皂衣的潜火军扛着水袋、唧筒从四面拥过去,水流激射,却只是杯水车薪。

不知何时,齐老板由罗子言搀着,来到了春花身旁。

“这……”老人挑选着词句,“春花老板,这也不是你的错。谁能猜到,那女人竟是个神经病呢?”

春花没有听到他的话。

她从未见过侯樱,却在纷乱的人影和火光之中,一眼认出了侯樱。

侯樱生得很瘦,皮肤蜡黄,穿得也单薄,一双圆形大眼睛,如夜明珠般灼灼发亮。

她就站在自己与火海之间,冷冷地望着自己,目光里都是桀骜和不驯,还有很多别的东西,春花也并不陌生。

天上陡然划过闪电,大雨夹着雪花降临了。春花被闪电眩目了一瞬,再去看侯樱,却悚然一惊。

那不是侯樱。

那是她自己。

十二年前,擎着火把,挡在寻仁瑞和长孙家钱庄中间的自己。

区别只是,十二年前,她并没有真的烧掉祖传的钱庄。而侯樱,烧了个彻底。

春花蓦然惊觉,出了一身大汗。

罗子言和寻静宜在她耳边大呼,声音却似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头颅时冷时热,痛得仿佛要炸开一般。终于,最后一根细细的神经崩断,她晕了过去。

作者有话说:

同志们,我今天……好像支棱起来了。

又及:

最近的剧情引起了争议,我觉得这是好事,写故事的动力就在于引发读者内心的情感和思考。很多小读者都是以认真的姿态这篇小故事,我很感恩。

能说清故事的,只有故事本身,而这个龟速作者还在写orz~如果各位对此前的情节都还算满意,也请给这个故事多一点耐心,看一看后续的发展,再做定论。

故事发展引发的不适与舒适,当然都可以自由讨论,我很期待看到大家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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